斯里兰卡7日游『寻访失落的千年宫殿』 【跟团旅游】
线路编号:L1004533 1.世界第八大奇迹狮子岩,寻访失落的千年宫殿。 2.在小城康提瞻佛教文化,感受佛教文化虔诚与纯净。 3.
出发日期对应行程第1天及当天价格
线路特色
2.在小城康提瞻佛教文化,感受佛教文化虔诚与纯净。
3. 体验印度洋上的火车。
4.独家安排海滨城市“本托塔”全天自由活动,住宿2晚。
5.全程入住当地四星级酒店
6.全程自助餐
7.贵阳专业领队全程陪同
8.贵阳大剧院起止
9.赠送全球通用转换插座(每房间一个)
第1天:贵阳-成都(参考航班时间07:55-09:00)成都-科伦坡CA425(18:30-21:50)
城市简介:“印度洋的珍珠”、“欧洲的后花园”、“香料王国”、“红茶之乡”、“奇特的美”、“佛祖的眼泪”、“宝石王国”,“流浪的天堂”作为锡兰古国的斯里兰卡的名头太多。这个位于印度洋上中部山区凉爽,四面环海阳光普照的岛国,拥有丰富的自然文化遗产和独特迷人的文化氛围,从16世纪作为香料海上之路的必经地,更是融合了特有的多元文化与本身独特文化的魅力。斯里兰卡的上空满是浓郁的香料味道,这片乐土的魅力则凭借香气的弥漫,罩于古城神殿,寺庙森林之上。而美丽的蝴蝶和鸟类以及充满生气的动物更使得这块土地充满异域风情,让人流连忘返。
贵宾于贵阳大剧院内集合,专业领队为您办理好登机手续后,搭乘豪华客飞往印度洋上的珍珠—斯里兰卡,抵达首都科伦坡后,优秀导游接机,送往酒店休息。
机场-科伦坡:车程大约为45分钟。
住宿:科伦坡
用餐:无
第2天:科伦坡Colombo平纳瓦拉Pinnawela(约2.3H)西格里亚Sigiriya
早餐后,驱车前往位于平纳瓦拉的【大象孤儿院ElephantOrphanage】(约40分钟)。这所特别的孤儿院由斯里兰卡野生动物局于1975年建立,主要收养那些在丛林中失去母亲的幼象。在园区内看到小象们可爱逗趣的喝奶模样,象群集体洗澡,可与这些象拍照。世界独有的著名的大象粪便纸,只有在大象孤儿院附近有幸目睹。午餐在大象孤儿院附近斯里兰卡餐馆享用。午餐后乘车前往界文化遗产【狮子岩SigiriyaRockFortress】(约2小时),这座矗立于平原之上高达200米的巨岩要塞由喀希普(Kashyapa)国王始建于公元5世纪(477-495A第),具有1500年历史,是迦叶波一世(477-495)王宫遗址,此人是长子,因弑父篡位取得王位,但恐惧嫡子的追杀而逃到山上建造起他的王国,16年后还是兵败而亡,徒留下如今的废墟,峭壁上的美女壁画是斯里兰卡的标志之一。岩上景观有水庭园、巨砾庭园、平台庭园、壁画、镜墙、狮爪平台、卡萨帕kashypa国王的皇宫等天:
住宿:丹布拉
用餐:早\中\晚
第3天:西格里亚Sigiriya(约0.5H)丹布拉第ambulla康提Kan第y(约3.5H)
早餐后前往丹布拉,参观丹布拉【石窟寺】(约1.5小时)。石窟寺是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之一,有2000年的历史,1991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长16公里、高150米的石窟内共有五座洞庙,佛像150尊、2100平方米的壁画染料是天然树汁和矿物,至今色彩艳丽,极为难得。这里会令游客怀疑这般精致又规模巨大的神来之作真像借助了天外之力。.随后乘车前往康提(Kan第y),您可亲身感受康提古城灵魂的魅力所在。途经【马特莱香料园Matale】(约30分钟),园内种有各种不同种类的香料,藉由向导的介绍将使您对南洋香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康提是斯里兰卡末代王朝的首都,“康提”一词的本意是高贵和神圣,在那里至今还保留着兰卡许多优秀的民间传统和习俗。对于斯里兰卡及全世界的佛教徒们而言,康堤是最重要的朝圣地之一。抵达后游览亚洲第二大植物园【佩拉德尼亚BotanicalGar第en】(约1.5小时),原是康提国王的皇家花园,园内有来自各大洲、形态各异的珍奇花木。如,一年生一片叶子、结一个果实,500年成材的赛萨树,开花时发出沙沙响声的响声树,清晨太阳升起时会下雨的下雨树,30到40年才开花的细颈瓶树,仙人球、仙人柱、宝石花,兰花馆,尽情体味花木的有情、浪漫。另外专门有一块地,供前来参观的各国领导人植
树留念,1957年2月1日我国周总理亲手种植了一颗紫薇树。抵达后可前往供奉了释迦牟尼的牙齿舍利的【佛牙寺TempleofTooth】(约1.5小时),也是斯里兰卡的又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它不但是信徒们信仰的对象,同时也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寺庙香火鼎盛,每天来朝拜的人无以数计,供桌上堆满紫色睡莲和白色鸡蛋花,白衣白裙的男女老少席地而坐,双手合十,如入无人之地,虔诚地祈祷。每年八月月圆,都会举行盛大的佛牙节,也是斯里兰卡盛大的节日,也是全球最隆重的佛教节日之一。天:
住宿:康提
用餐:早\中\晚
第4天:康提Kan第y本托塔Bentota(5-6H)
酒店早餐后驱车前往美丽的海滨城市-本托塔,抵达后自由活动,您可在海边自由嬉戏,感受伴着落日漫步在海边的悠然自得!落日时的海边是最美丽的,太阳已经收起了她那刺眼的光芒,提前来这里度假的人们把城市的喧嚣也提前带给了大海,戏海的人们也被夕阳的余辉染成了绯红色。
住宿:本托塔
用餐:早
第5天:本托塔Bentota
享受一个没有morningcall的早上,睡到自然醒,您也可早起,前往海边欣赏印度洋上的日出。白天您可以在海边自由活动,享受美丽的海滨风情,漫步于美丽的海滩,这里的顶级休闲度假房,简单的木质设计,纯白的色调、透明的浴室,贴近海边的大泳池。在沙滩上享受日光浴,或于印度洋上玩耍,自由地拾贝,感受当地具有特色的垂钓或戏水弄浪,尽享印度洋的阳光、海水、沙滩。若您不想在海边休闲,我们建议您可自行前往著名的【海龟养育园】(费用自理)参观,或前往码头,乘船前往【{红树林】(费用自理,建议清晨或傍晚游览)。
【海龟养育园】:世界上共有7种大海龟,在斯里兰卡就有5种,成为观赏海龟的理想国度。在这里您可以看到极为珍贵的白海龟、绿海龟,以及刚刚破壳出生的小海龟,学习了解海龟的生活习性。
【红树林】:徜徉在马度内陆河道,穿梭于红树林间,欣赏岸边秀美风光的同时,鱼鹰.翠鸟.蜥蜴.鳄鱼.苍鹰.各种水鸟不时闯入视野,在经过一处低矮的树丛时,船夫大喊“爬下!”一行人齐齐躲到船底,却不忘高举着相机连续的按动着快门。这里是植物的世界,动物的天堂。
【海上火车】:看过《千与千寻》的人都应该对水上列车那段记忆犹新,水天一色的异世界中茫茫大海里行驶的列车,千寻和无脸人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伴随的是久石让最为自豪的钢琴变奏曲《海》。在斯里兰卡,您也可以感受这样的海上火车,这条号称世界上最美的火车线路,绝对可以给您带来无限的愉悦。
住宿:本托塔
用餐:早
第6天:南部海滨科伦坡Colombo(3小时)-成都CA426(23:10-06:40+1)
在酒店享用早餐后,享受美丽的海滨风情,漫步于美丽的海滩,这里的顶级休闲度假房,简单的木质设计,纯白的色调、透明的浴室,贴近海边的大泳池。在沙滩上享受日光浴,或于印度洋上游玩耍,漫游于婆娑多姿的美丽椰林间,让您身心轻松舒坦忘却所有世俗烦忧,陶醉大自然迷人的怀抱里。下午乘坐著名“海上火车”(本托塔至科伦坡段)前往科伦坡,乘坐美丽的海上火车让人仿佛置身动画电影《千与千寻》的海上火车情境中,据说《千与千寻》海上火车的蓝本就源自这,之像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首都那样,科伦坡也在迅速地改变他的面貌。然而在其他的地方,依然可以看到昔日的魅力。
例如,这里有一个有着100年历史的【塔楼】,还有一些英国人建造的【殖民建筑】以及居民区看到有钱人的【豪华古宅】(均为外观),象征着民族自主的【独立广场】(约15分钟),一个【印度教寺庙】,一个【佛教寺庙】(各约15分钟),听导游一番细心介绍,神秘的印度教文化。看着独特的雕刻艺术,我们不得不赞叹,那种信仰是多么神奇!【荷兰教堂】(外观).还有【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中心】(BMICH外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赠给斯里兰卡的礼物,以及对面的【斯里兰卡中国大使馆】。在博物馆里你还能发现不少来自中国的瓷器、陶器和钱币。据专家考证,一部分器皿和钱币是公元7世纪唐朝时期流入斯里兰卡的。而最吸引中国游客的展品当属1912年发现的“郑和布施碑”。此块石碑是明朝航海家郑和于永乐七年(1409年)下西洋时,在斯里兰卡所立布施锡兰山佛寺碑,用汉文、泰米尔文、波斯文三种文字镌刻记录着郑和船队的历史性访问,它也印证了海上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国与斯里兰卡之间文化、贸易往来的进一步发展。
住宿:飞机上
用餐:早\中\晚
第7天:成都/贵阳(参考航班时间15:40—16:45)
早上抵达成都乘坐国内段联运回到贵阳,回到温馨的家。结束斯里兰卡之旅。
备注: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保留根据航班、车次、天气等具体情况变更行程的权利。
1、跟团旅游 服务说明
◆包含项目
机票:贵阳/成都 / 科伦坡往返国际机票,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酒店: 当地四星酒店双人标准间
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外籍司机,座位根据团队人数而定
用餐:全程自助餐
导服:专业领队,当地中文导游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即大象孤儿院、佛牙寺、狮子岩、石窟寺,海上火车票(周四无一等座)
签证:斯里兰卡旅游签证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赠送:每人每天一矿泉水
◆不包含项目
单房差:元/人
小费:司机导游小费70美金/人
护照费用,航空公司燃油税上涨价格部份,如遇上涨则追补差价。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理发,电话,烟酒,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当地部分景点收取照相机和摄像机的费用:约100卢比/台
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管理费等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因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而产生的额外的费用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旅行团须知
为了您在本次旅途中本身的安全,我们特别请您遵守下列事项,这是我们应尽告知的责任,也是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
集合与出发
出发当天请严守团队集合时间抵达集合地点,若因故无法准时抵达,务必马上联络旅行社工作人员,以免有客人迟到,航空公司起飞前1小时关柜停换登机牌,客人到机场还是无法上机的严重情况发生。根据国内+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4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行程均不含午餐。晚间22:30点前(含22:30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晚餐;
出国当天请随身携带护照,携带手机,以免有迟到、塞车、转机...等意外状况联络不上的困扰。
◆航班于行李携带
航班经停或转机时,请务必反复确认登机口和登机时间,并请提前45分钟抵达登机口。航班登机口可能临时变更,请留心机场广播或导游提示,以免误机。
一般航空公司免费托运行李额度为每人1件,每件不超过20公斤,超过则需收费;手提行李以不超过2件,合计不超过18公斤,超过限制者,以托运为准。超过100毫升的液体行李(包括饮料、洗浴用品、化妆品等)、打火机、指甲钳、各式刀械等,不得手提上机,需以托运方式处理,具体规定可能根据安全形势发生变化,详情请事先向航空公司查询。
请将贵重物品或易碎物品或随时要取用物品放在手提行李箱内。例如:自备药品、摄象机、照相机等。护照、机票、现金等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领取行李时如发生行李遗失或损坏的情况,请及时告知导游,由导游协助向航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或申请相关索赔。
◆海关与出入境
入境时,请谨慎确实回答当地移民官的询问及检查,携带之现金、支票或其它外币亦应确实申报,如被发现不实或不符,可能遭到拒绝入境,甚至被罚款或拘禁。
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当您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 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气候与穿着
带好应季衣物,以免天气变化较大,容易着凉、感冒。
请尽量准备好防日晒、防雨、游泳时所必备的遮阳伞、太阳镜、防晒霜、泳装等等。
鞋子以平底轻便的运动鞋为宜,女士请尽量不要穿高跟鞋。
◆行程需知
公司保留对上述行程的最终解释权,请以出发前确认行程为准,本公司有权对上述行程次序、景点、航班及住宿地点作临时修改、变动或更换,景点不会减少,敬请谅解。
全团必须同进同出,不允许中途脱团。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
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旅游期间,尽量避免到偏僻的地方。出行时尽量结伴而行,以便相互照顾。留意下榻饭店的名称和地址,最好向前台索取一张饭店名片,随身携带,以便外出后能够顺利回到酒店。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行程中如遇客观原因导致团队无法用餐,领队会在抵达前提前告知您,并按标准进行整团退餐,请您谅解。
观光时,大件行李可放在旅游车上,贵重物品一定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行车过程中严禁在车中行走、起身去取、捡物品,以防受伤。
◆酒店需知
斯里兰卡酒店为绿色环保酒店,酒店内不提供牙膏、牙刷、拖鞋、洗发水、沐浴乳等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酒店房间中迷你吧和冰箱中的食品以及饮料是需要客人付费的,请客人注意。房间内打电话都会由电脑记入帐户,等办理离店手续时,前台会通知客人交费(客人自付)。
饭店一般有收费电视及免费电视两种,使用前请问清服务员或导游收费标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遇展会等特殊情况导致团队酒店房间紧张,有些酒店会距离市中心较远,并可能临时调整住宿城市,望您谅解。
酒店早餐都比较一般,相对其他国家来说,显得量少而且简单,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入乡随俗请游客理解。
根据有关行业规定,旅行社有权根据旅行团团员情况,自行调配房间住宿情况,如需单间,单差费用自行负责(包括加床和夫妻分开住宿);
◆旅游保险
本公司要求组团社必须为旅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更全面保障旅客利益。
外出长途旅游,可能会因水土不服而令身体感到不适。故应准备些常备药物,以备不时之需。携带常备药物时,应避免是粉剂,以免被误为违禁品。孕妇及年长者或健康状况不良者,宜有家人随行。
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者应随身携带药物,并听从医生指示服用,不随便吃别人的药。且应提前到医院索取附有英文说明的诊断书备用。以确保在国外发病时,可获得妥善治疗。
◆特别注意
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请游客在报名时自行检查护照有效期是否有6个月以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万一遭遇强盗时,最好不要强力抵抗,以保护自身安全为要,镇静记住歹徒外形,以利警方破案。遭窃盗或意外事故后,请立即通知导游,并在导游协助下,前往当地警察局或驻外使领馆,并申领遗失或被窃证明文件。客人境外东西由于自己不小心不慎遗失,报案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
紧急时,如果语言不通,就用表情或肢体语言表达,不要一味忍耐或保持沉默,而失去先机。
旅行途中身体若有不适,马上告知导游或同行人员,尽速送医治疗,途中如有诊疗、住院或购买药品,应索取诊断书及治疗证明单。
如果携带信用卡,请在国内提前向发卡银行确认激活,开通信用卡境外使用服务。
下车时请记住车号、车型。如迷路请站在曾经走过的地方等候、切不可到处乱跑,最稳当是随身携带酒店卡,在迷路时打车回酒店。
◆行程须知
公司保留对上述行程的最终解释权,请以出发前确认行程为准,本公司有权对上述行程次序、景点、航班及住宿地点作临时修改、变动或更换,景点不会减少,敬请谅解。
全团必须同进同出,不允许中途脱团。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
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旅游期间,尽量避免到偏僻的地方。出行时尽量结伴而行,以便相互照顾。留意下榻饭店的名称和地址,最好向前台索取一张饭店名片,随身携带,以便外出后能够顺利回到酒店。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行程中如遇客观原因导致团队无法用餐,领队会在抵达前提前告知您,并按标准进行整团退餐,请您谅解。
观光时,大件行李可放在旅游车上,贵重物品一定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行车过程中严禁在车中行走、起身去取、捡物品,以防受伤。
◆游客责任
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及工业行动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而所引发之额外支出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关,团员不得借故反对或退出。
行程中所安排之机票/船票/车票/酒店或观光项目,均属团体订位,一经出发前确认及订购后,不论任何情况下而未能使用者,概不退回任何款项。
请严格遵守团队出发当日的集中时间、境外行程安排中及返回的各个集合时间。为保证大部分游客的利益,避免极小部分游客因迟到而影响全团游客行程安排。如有小部分游客未按照指定抵达集合地,经该团其他全部游客签名,导游将根据事先约定时间准时出发。因此产生的该部分游客的损失(如出租车前往下一目的地的费用或前往目的地的机票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迟到的游客自行承担。如团员故意不遵守规则或妨碍全团游客正常活动及利益时,本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参团资格,所缴费用恕不退还,而该团员离团后一切行动与本公司无关。
团员须遵守各国政府之条例,严禁携带违禁品,违例者须自行负责。
团员在境外无故脱团造成非法滞留的由客人承担相应后果,俄罗斯法律严格,对于非法滞留的游客需立案审理,经当地法院判决后承担相应的罚款、堂费、律师费和回国机票,情节严重者则需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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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一个似乎离自己很遥远的岛国,本也并不在此次“北纬30度环游世界”计划中,只是走到印度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些沉重,而且之后紧接的几个国家似乎都是大餐,于是决定增加一站斯里兰卡,作为清新小菜调节调节,却不知道,这一道菜肴既是如此可口、亲切,让人垂涎三尺。
这或许就是旅行中最美好的感受,在一种漫不经心中毫无计划去邂逅到一些精彩。
18天,穿行这个面积仅有6.5万平方公里的小小岛屿,看它如何以美丽海滩和高山仙境闪耀印度洋,没有尼泊尔闲情逸致的幸福,没有印度大起大落的震撼,斯里兰卡,只用一种润物无声的亲切慢慢笼罩你,从抵达到离开,你会发现这是一个毫不陌生却依旧透着神秘的国度。让我用十大理由来记录这颗印度洋上的美丽眼泪,记录这个连名字都可以美丽的“锡兰”岛屿。
一、堪比马尔代夫的海岸线
从金色沙滩的美蕊莎到坚不可摧的荷兰城堡加勒的海滨,让你不用到马尔代夫就能领略到印度洋的水清沙幼。不过此行最值得推荐的,要属位于兰卡东北部的亭可马里海滩,在这里,看着蓝天白云映衬的金沙碧海,只想说一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一起看海。
海滩推荐:东北部亭可马里
二、海上火车体验梦幻《千与千寻》
火车有很多种,而像斯里兰卡这样将火车做到如此梦幻的可能屈指可数。来到斯里兰卡一定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乘坐一次火车沿着海岸线行走,来一次美妙的海岸火车之旅。据说宫崎骏的《千与千寻》里的海上火车灵感就来自于此。
路线推荐:加勒到科伦坡的西南沿海线(p个s:若错过较好时间段,可选择在科伦坡购买1元人民币火车票到南郊的蒙特拉维尼亚海滩,此路段为海上火车精华中的精华段)
三、高山火车体会惊心动魄
没错,还是火车!和海上火车截然不同的是,斯里兰卡的高山火车在一千八百米左右的高度穿行,穿过广袤、碧绿的茶园,在原始森林地带的云雨中行驶,可以体验到斯里兰卡岛上旖旎的山区风光,动人心魄。
路线推荐:康提经Nuwara Eliya、终点到埃拉(Ella)的高山茶园线。如果你够大胆,可以在没有关门的入口处小小尝试下火车外挂的刺激感。
四、圣山亚当峰观云海
在斯里兰卡,有一种山峰,其峰顶有一块岩石上有一巨1.8米大足印,这个足印分别被佛教、印度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视为释迦牟尼、湿神婆、亚当的脚印,因此这座山峰也被这几大教视为圣山,这个山峰,便是位于中央高原南端的亚当峰,又叫圣足山。
如果运气够好,当登上这座圣山的时候,能够看到一片如同仙境的云海,如同行走于云端。
友情提示:每年的12月到4月是攀登此山的最好季节,所以山顶上的“足迹”寺庙也只在这个时间段才开放,所以,LZ此次很抓狂!
五、佛教圣地康提朝圣
斯里兰卡,百分之七十的人信仰佛教,这是难得的佛国净地。信仰让人们对一切都有了一份敬畏。而在其中部城市康提因为供奉释迦摩尼的牙舍利,而成为世界佛教圣地。
温馨提示:每天早晨、中午、黄昏分三次定时打开佛牙塔供人礼拜,即每日5:30、10:15和19:15,每次约半个小时,信徒可以在这段时间瞻仰和祈祷膜拜供奉佛牙的佛牙塔。
六、观世界第八大奇迹狮子岩石
这座巨岩王朝,是一座真真实构筑在橘红色巨岩上的空中宫殿。有着不可能为可能的人工奇迹。它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是斯里兰卡“文化金三角”其中的一个顶点,并且也是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的世界级珍贵遗产之一。
狮子岩大概高两百米,石面平滑方正,气派非凡。在这巨岩上建立过仅维持短短七年的王朝,却极奢华地建造了空中庭园。我们在山下观望,狮子岩在一片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壮丽,在那两百多米的高处俯视着小镇的人们。
七、唱一曲茶山情歌,品一杯顶级红茶
斯里兰卡被誉为世界四大红茶产地之一,走进山里,能够看见成片的茶林。制茶用的是最古老的工艺,虽然慢,却不会产生污染。
逛一逛满山的茶林,品一品原始的红茶,这就是斯里兰卡的过去,也是现在。
吐血提示:斯里兰卡红茶是很好,如果喜欢也可以买一些带回国,不过如果想大量购买然后国际快递邮寄回去,一定慎重。这里快递回国的邮费很贵,大概起价一公斤120元,之后增加一公斤增加60元费用。
八、感受古老城堡的力量与温柔
加勒,吸引我的除了那座殖民时期抵挡炮火又在2005年抵挡巨大海啸的荷兰式城堡,更有这里远眺大海的壮阔与阳光漫长散落的生活。
九、与大象来一次亲密接触
全世界第一所“大象孤儿院”,从1975 年建立并收养第一头大象孤儿至今,目前已有近百头因各种原因无家可归的大象孤儿在此受到精心照料。游人在此可以观察到大象的各种生活场景,尤其是上百头大象一起在河中洗澡的壮观画面。(下图来自网络)
十、感受斯里兰卡人民的友善
这里没有繁花似锦的现代城市,没有多余的冷漠到高不可攀的现代建筑。自然而然,人们就生活在这里。
这里的人们,按照流传下来的方式生活,靠海的打渔,靠山的种茶。他们生活在这片美丽的岛屿上,友善、好客且自得其乐。白天还是商店里唤你购物的伙计,晚上便成了与你在酒吧狂欢的伙伴。
斯里兰卡还有什么?宝石、锡兰红茶、大佛、热带雨林、古老的高跷钓鱼、最非洲狂野式的国家公园、最殖民地风格的小镇风情……
这里的一切,显得如此自然和亲切。一杯红茶,一池海水,一片丛林,便是这里的人生,波澜不惊中走入内心。
这些理由,已经足够让你踏足这个迷人的岛屿。快从远方赶来,流转这美丽的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怎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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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攻略:
签证
办理斯里兰卡的签证相当方便,在斯里兰卡移民局官网申请电子签证(ETA)就行,基本2分钟就能搞定啦,无需跑使馆。手续费为30美金,通常24小时能得到回复。网址→http://www.eta.gov.lk/
从第三国过去可以采用落地签,费用35美金。国内出来落地签怕中国海关不放行。
机票
国航、东方航空和斯里兰卡航空都有从内地发往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国际机场(CMB)的航班,亚航最近也重新开通了吉隆坡-科伦坡的航线。
斯里兰卡在哪?里兰卡在哪?
斯里兰卡,听名字就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它是印度南面的一个岛国,地图上就在印度的下面,岛的形状像一滴眼泪,所以它被称为“印度洋的眼泪”。
什么时候去斯里兰卡比较好?
什么时间都合适,斯里兰卡地处热带,属热带海洋性气候,受海风影响,并不酷热。无四季之分,只有雨季和旱季的差别,雨季为每年5 月至8 月和11 月至次年2 月。但即便是雨季,一般也是下一场雷阵雨就雨过天晴了。
斯里兰卡旅游需要多久?
如果你没有10 天以上的旅行时间,最好还是保留这段旅程留给未来。不要着急忙慌的把所有景点短时间内看完,那样你会崩溃也会遗憾。事实上,很多人会用一两个月的时间在锡兰游荡,这是一个应该慢慢走,慢慢体验的地方。
斯里兰卡旅游攻略—— 吃住行购
斯里兰卡当地交通情况如何?
斯里兰卡的主要景点分布在比较大的区域,同时又可以形成一条环线,所以如果经济允许,最好的方式是带司机一起包一辆轿车或是面包车,既节约时间又比较舒适,包车的费用如果有多人分担,将会比较低廉,整车整条环线的报价一般在500 美元左右(非常粗略),已经包含了司机的小费,并且不用承担司机的食宿,如果分摊到四个人以上,将会便宜得惊人。
当然,你还可以选择更为低廉的方式:
搭乘长途汽车和火车,斯里兰卡的公共交通非常廉价,几乎达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比如坐一两百公里的火车费用只要花费几元或十几元人民币,而选择这样的交通方式,能使你更近地融入当地人的生活,旅行不仅是欣赏风景,也是一种人文体验,与友好的兰卡人近距离接触,他们总是会用羞涩和发自内心的微笑来回应你,锡兰的微笑将会是你如醇酒般绵厚的回忆。
当然,你也可以采用更灵活的分段包车佐以公共交通的混合形式。斯里兰卡的TUTU 车,类似于我们国内大号的残疾人摩托人,是对公共交通或混合形式的很好补充,唯一要注意的是,兰卡的TUTU 车司机已变成了最先“坏”起来的群体,所以,事先谈定价格,并准备好零钱防止他们以找不开为理由多收车费都是必要的。
斯里兰卡有什么最值得买的东西?
红茶和宝石
红茶建议去超市买,在中部高山茶园旅行时参观茶厂也可以买一些,一般不会比超市贵很多,但如果在机场买,价格会高不少。
斯里兰卡的宝石非常有名,如果你感兴趣,并且懂行,应该能淘到便宜或者好的“ Stone ”。
斯里兰卡的吃住条件好吗?
相对中国的大城市,斯里兰卡是要落后很多的,但是这里的旅游线路已经相对比较成熟,一般在旅行的景点附近都可以订到条件很不错的酒店,也可以轻易的找到干净舒适的GH ( 民居GuestHouse ) ,后者也许更有锡兰特色也更值得选择。
对于酒店,建议你可以选择提前预定;而GH,还是到实地查看再做决定更保险一些,放心,GH 很多,选择余地很大,一点都不难订,房费大约在100-300 人民币不等。
一般酒店和GH 都提供早餐,总体来说,斯里兰卡的餐食价格比国内会便宜一些,以当地风味为主,海鲜、炒饭都有,量也很大,同时在一些城市也能找到中餐馆和麦当劳。总之,吃不会是个问题,只要你不过分挑剔。
去斯里兰卡旅行需要多少钱?
斯里兰卡是一个适合从穷游到奢侈游的地方,不含往返机票,如果你10 来天的旅行时间,人均预算在3000 元以下的,恐怕你只能放弃包车的交通方式,并尽可能选择低价的GH 了,但这笔预算已经远远足够在斯里兰卡玩上一把。如果你准备了3000-5000 的预算,那么一段舒适并赏心悦目的旅程在等待着你。如果你的预算在5000 以上或更多些的,那么恭喜你,你将体验在斯里兰卡做土豪的愉快经历。当然,这些都建立在你能有同伴拼房拼车,共同承担包车和住宿费用的前提下。
跟团旅游线路推荐:贵阳到斯里兰卡7日游,寻访失落的千年宫殿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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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什么是独立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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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4
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5
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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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中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行程中所配置图片仅为让版面美观而配,不作为景点实际情况展示。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如不认同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当你继续使用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款。
GF-2014-240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旅行社经办人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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