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华巴厘岛之6日游 【VIP纯玩2人成行】

线路编号:L1004879

  • 日常价格:¥6580.00
  • 出发城市:贵阳 出发
  • 预订须知:提前3天以上
  • 往返交通:飞机去飞机回
  • 付款方式: 支付宝 微信
  • 产品人气:已有17728人喜欢
服务标准:
VIP纯玩2人成行
出发日期:

出发日期对应行程第1天及当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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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行程→第一天对应出发日期

第 1 天 贵阳-巴厘岛机场接机—酒店

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 巴厘岛酒店

团友们指定时间于贵阳机场集合,飞往位于南半球的天堂之国巴厘岛。经过近五小时的长途飞行,客机穿越朵   朵白云缓缓下降,心情不由自主 Hi 动起来!巴厘岛是世界级的度假胜地,巴厘美景之所以享誉世界,不仅仅因为它拥有令人窒息的海景,更因为其自然景观的层叠,和得天独厚的古老文明。大自然的海滩休闲、火山峡谷、丛林    探险、泛舟漂流,历史传统的庙宇文化、民俗艺术、手工艺品、曼妙乐舞,现代化的咖啡馆、名牌时尚、商场美 食、摇滚迪厅,在这里应有尽有,几乎能实现您的一切梦幻和想象!

抵达后办理入境手续,专车送往您下榻酒店。

第 2 天 乌布皇宫 + 市场-网红秋千+-奢华国际五星“皇家皮塔玛哈”精致下午茶-乌布 ATV

早餐:酒店自助餐

午餐:脏鸭餐

晚餐: 中式料理

住宿:巴厘岛酒店

早起后带您到最负盛名的乌布区参观位于巴利岛最具艺术气息的【乌布皇宫】这座在16世纪建成的皇宫,雄   伟的石刻技术堪称一绝,内部装修手工细腻、处处金箔,气势辉煌。餐后客人可前往【乌布传统市场】(60m)此地为世界闻名的乌布艺术文化村。静谧详和的山间小村间,是巴厘岛艺术家汇集所在,亦是巴厘岛艺术发源地,并可    欣赏乌布优美的山林景观、以及层次分明的梯田。传统市场、特色小店、琳琅满目的工艺品等物美而价廉,是您淘    宝者的天堂。乌布就像一个温柔的少女,是四季撩过大地留下的小清新圣地,你可以乘着风荡着秋千徜徉在蓝天 里,体验一下飞跃在山谷丛林,飞翔蓝天的感觉,忘掉城市里的喧嚣和烦恼,也可以在树上的巨型鸟巢任意拍照,    一人拍照可软萌可耍酷,超级变换自由形态,两人拍照可甜蜜恩爱撒狗粮,体验真正的爱巢。后在奢华国际五星 “皇家皮塔玛哈”精致下午茶,后参加乌布出名的ATV体验(15分钟)真正的山地越野区,感受特属于巴厘岛的山地体验时而惊险时而尖叫时而大呼过瘾。

注:秋千费用自理,因每个人对事物的承受能力不同,请量力而行。

第 3 天蓝梦+贝尼达双岛游(含浮潜、独木舟、海边泳池、恶魔眼泪 远眺梦幻海滩) 赠送精油SPA1小时

早餐:酒店内早餐

午餐:岛上自助餐

晚餐:印尼巴东饭

住宿:巴厘岛酒店

【蓝梦岛】是位于巴厘岛东南边的一个小岛,蓝梦岛海水清澈无污染,水下生物放眼望去,清晰可见,岛上椰树茂盛,居民生活安详和乐,蓝梦岛拥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海上能看到漂亮的珊瑚和鱼群,优质的海水使这里    成为游客钟爱的旅游地。【恶魔的眼泪】恶魔的眼泪实际是一个小的悬崖,因为常年的海水冲刷,形成了一个开口    圆形的形状,悬崖底端也有被海水冲刷出的洞穴,因为压强的挤压,涨潮的时候海浪在这里被冲出二三十米的高 度,运气 好的话还能看到在阳光折射下水雾中的彩虹,海水平静时和涨潮时的对比是这个景点的最大看点,不禁让人感叹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后前往【贝尼达俱乐部】:独木舟、沙滩躺椅,海边泳池,海边鸟巢尽情拍照。

【精油SPA】(约60分钟)是一种结合五官的松弛法,讲求按摩时环境、香熏、音乐,并利用古老的按摩手法和和各式周到的服务来达到真正的放松,当然您还可以自费增加按摩时间或者自费增加项目达到更加美妙舒适的感觉和    放松,巴厘岛独特的天然香油更让您的皮肤得到精心呵护。在一系列护理后,利用热水淋至身体的每寸肌肤,达到    另一种按摩的效果,再舒服地泡在盛满海盐和花瓣的温水池内,感受和大自然相融的感觉,充分感受巴厘岛带给您    的无限悠闲乐趣。

第 4天 全天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内早餐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巴厘岛酒店

海岛休闲度假不同于普通观光旅游,如果您在南太平洋这美丽的人间天堂,整天排满了拥挤的行程、游离于庙   宇和商店之间,那该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啊!您可体验酒店设施,享受度假愉悦,当然,同时您也可选择丰富的自选项目。

第5 天 库塔洋人街海滩-送机


早餐:酒店内早餐

午餐:中式料理

晚餐:自理


住宿:无


早餐后自由活动,后统一时间集合前往【库塔沙滩】【洋人街】是巴厘岛著名的商业街,精油的芬香、琉璃的饰    品、鬼魅的头像、异国情调。与繁华的闹区相比,独有一家店门外静得只剩下幽暗,徐徐微风吹过面颊,恍若隔世    的朦胧,像似一部电影,感受巴厘岛当地人的市场,后安排送您前往机场。


第6 天 巴厘岛-贵阳

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溫暖的家


结束这次悠闲而精彩的巴厘岛之旅,愿您留下美好难忘的回忆。


费用说明

1、VIP纯玩2人成行 服务说明

一、行程标准  

● 机票:贵阳往返巴厘岛国际航班经济舱机票及税金;

● 住宿:以行程当中所列酒店或同级双标间为标准;

● 用餐:行程包含的正餐及酒店西式自助餐;

● 用车:全程中文导游及全程景点游览用车;

● 单房差:视酒店级别单独报价,2-11岁儿童不占床-300,12-21岁必须占床同成人价。  

二、费用不含  

● 不含杂费580元/人报名时交齐报名旅行社;

● 护照费、卫检、以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

●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旅游旺季航空、地接临时加价等;

● 行李托运:往返行李20KG,行李可直挂;

● 各类私人性质之开支如酒类、汽水、洗衣、电报、电话及行李保险等;

●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航空公司航班更改及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

● 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您购买。  

三、签证资料  

自2015年6月10日起,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公民实施免签政策。只要是以旅游为目的,从雅加达、巴厘岛、棉兰、泗水、巴淡岛等机场进入印尼境内的游客,都可以享受停留期30天的免签待遇,但不得延长或变更为其他签证。  

四、小费说明  

东南亚各国皆为小费国家,服务业皆需为优质服务支付小费。请遵照国际惯例入乡随俗支付其他小费。  

五、酒店安排  

●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行程标明的参考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对照需要,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 非官方网站公布的酒店星级,属于该网站主观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或星级。● 团队在大厅等待分配房间钥匙时请保持安静;分房以二人一标准间为原则,若出现单男单女情况,旅行社有权采取加床措施;要记住领队及导游房号,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要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走火通道;外出时将钥匙放置于柜台,以便同房者使用。● 请勿在酒店大厅和房间走廊大声喧哗,或只穿睡衣走动;离开酒店请携带酒店名片,以防迷路时备用;客人需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可在酒店开设免费保险箱;若遗失随身物品,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均不能受理赔偿;退房时请在前台结清私人消费。● 特别提醒,酒店游泳池未开放时请勿入水,酒店不负安全责任。参考酒店:精品酒店参考:Signature Hotel Balihttps://www.signaturehotelbali.com/PermataKutaHotelhttp://www.kutapermatahotel.com/G'SignStyleHotelhttps://www.maxonejimbaranbali.com/Hotel Neo - Kuta, Jelantikhttp://ww12.plateno-hotels.com/ibisbudgetseminyakhttps://www.accorhotels.com/gb/hotel-A7B5-%E5%AE%9C%E5%BF%85%E6%80%9D%E5%B0%9A%E5%93%81%E4%B8%9C%E4%BA%AC%E6%B9%BE%E9%85%92%E5%BA%97/index.shtml100Sunset Boutiquehttp://www.100sunsetbali.com/ 国际四星参考:swissbeltubanhttps://www.swiss-belhotel.com/swiss-belhotel-tubanSwiss-BelhotelRainforesthttps://www.swiss-belhotelrainforest.com/B Hotel Bali& Spahttp://www.bhotelbali.com/baliparagonhttp://baliparagon.com/edenkutahttps://www.myedenhotels.com/kutabali/harriskuta https://booking.tauzia.com/31/?utm_source=HKGL&utm_medium=GBHKGL  


海边国五参考Lv8 ResortHotelBalihttp://www.lv8bali.com/ 、holidayinnbarunahttps://barunabali.holidayinnresorts.com/The Anvaya BeachResortBalihttps://www.theanvayabali.com/en/homeThesakalaresorthttps://www.sakalaresortbali.com/ 独栋别墅参考Flamingo Dewata PoolVillaUluwatuhttp://www.flamingodewata.com/sevenangelshttp://www.sevenangelsbali.com/royalpoolvillahttp://www.royalpoolvillaclub.com/Uppala Villa & SpaNusaDuahttp://www.uppalavillanusadua.com/Jay'sVillaUmalashttp://www.jaysvillaumalas.com/FullmoonVillaUbudhttp://www.fullmoonvillaubud.com/  

六、安全须知  

● 有关出入境:各印尼的出入境卡和报关单在飞机上向空姐索取,落地前填好,出入境卡为三联,入境时填好,入关时海关会收走前两联,第三联要保存好,离境时交给海关。● 有关海关:海关申报,外国游客随身携带的日常生活必须品:总价值不超过250美元/人的货物(乘务员所带货物总价值不超过50美元/人)(包括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烟叶;1升含酒精饮料;适量的香水)享受免税待遇,外国游客自用的照相机、摄像 机、卡带式录音机、望远镜、运动器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它类似设备需申报,离境时须带回。● 有关飞机:团友座位按姓氏英文字母编排,若需调位待起飞后才可进行;飞机起降及用餐,椅背需放直;飞机上严禁喧哗,无必要请勿随意走动;送餐时若不懂英文可用手指;飞机降落未停稳前禁止起立;禁止在起飞和降落时拨打手机,为此触犯刑律须承担法律责任;为避免不必要之尴尬,请勿擅取飞机上任何物品,若需留为纪念,请提出购买。● 有关用餐:用餐请注意文明礼让,请勿争抢;自助餐度量取食,浪费饭菜可能招致罚款;取食按顺序排队不可逆行;用餐切勿大声喧哗、霸位争餐、乱丢垃圾等。东南亚气候炎热,为防止水土不服,请勿食用生冷食品,忌食椰子、牛奶、冰块,尤勿海鲜冰水一起 吃,谨防腹泻。● 有关游览巴士:请记住公司名称、颜色、车号,以免停车后找不到车;旅游巴士前排不坐人;保持车内整洁,车上禁止吸烟。请紧记约定集合时间地点,准时集合上车以免影响他人;途中若发生故障或空调不制冷,调换车辆需要一定时间。● 有关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对出团日期、游览时间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团队旅游客人须随团行动,如遇境外中途离团,需签署离团协议书且产生离团费,离团期间个人人身财物安全需自己负责,旅行社不予赔偿损失。● 有关鬼导游:在酒店或公众场所专门针对中国游客发放卡片,私下带引游客购物或自费的社会闲杂推销人员,俗称“鬼导游”。鬼导游所带购物店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鬼导游所带自费场所,多使用讹诈勒索手段或高价销售,且很难被警方解救,更无可能退赔换货。在中国团所住酒店之“自费项目售卖点”均为鬼导游据点,标示欺诈性卖价,超额暴利且无任何退赔保障。请广大游客守法旅游,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在他乡异国陷入黑社会等非法陷阱!  

七、目的地行前准备信息  

● 货币:巴厘岛的官方货币为印尼盾(Rp,发音为“Rupiah”),又叫做印尼卢比,简称IDR,货币符号为“Rp”。纸币面额为1000-100,000,硬币面额为25-1000(注意:面额1000的印尼盾有纸币和硬币两个版本)。建议在现金交易和付小费前多换点1000-50,000卢比的零钱。在巴厘岛使用人民币进行现金交易不太方便,但巴厘商家普遍接受美元。因为大面额的美元经常花不出去,所以建议多换一些50美元以下的零钱。当地居民喜欢收取2003年以后的美元,因此一定注意美元年份。● 汇率:与人民币简单换算方法:卢比去掉后面3个0,再除以2。● 兑换:中国国内不能直接兑换印尼盾,可以到当地用人民币或美元兑换印尼盾。美元兑换处比人民币兑换处更多,汇率也更高,尤其是在小城市。登巴萨机场设有兑换处,但汇率较低,库塔、努沙杜瓦等游客聚集地有不少换汇处,汇率比较划算。● 银行卡:虽然巴厘岛的机场免税店和南部的大商场消费,但要想在全岛无障碍地刷卡消费,请务必使用带有Visa和Mastercard标志的国际信用卡。BCA银行的ATM机支持中国银联卡取现,在库塔、乌布、罗威娜、金巴兰等地的路边都可以看到BCA银行的ATM机。 在带有中国银联标志的ATM机上可以使用华夏银行卡取现,每天的首笔提款是免手续的,而且会按照实时汇率以人民币直接结算, 比较划算。● 穿衣指南:巴厘岛终年高温,着夏装即可。阳光猛烈,需要携带防晒用品,如50+以上的防晒霜、墨镜、遮阳帽、遮阳伞、防晒衣等。雨季(10月-3月)出行时要携带雨伞和雨衣。(1) 在海边,巴厘岛西方游客众多,当地居民对于外国游客开放着装的接受度比较高,女性游客可尽情穿着比基尼、热裤等服装,建议不穿连体泳衣,会与周围环境更加和谐。穿着凉拖比较方便戏水。(2) 徒步于山地时,山地昼夜温差大,需要穿着长袖卫衣,也务必穿着适合徒步的舒适鞋子。(3) 漂流时,建议穿凉鞋方便运动,不要穿拖鞋。(4) 造访宗教场所时,进入寺庙和清真寺时,要遮住膝盖和肩膀,不能穿短裤或者短裙,需要在外面免费租件纱笼和腰带。● 活动:行程中某些项目较为激烈刺激,游客需考虑健康状况,隐瞒个人疾病强行活动引致意外,游客需自担责任;水上活动尤需注意安全,乘船或水上活动须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坚决杜绝坐船头,勿在艇内走动,勿将手放船舷外侧;不单独有用,或越过防鲨网,或进入水上船艇区,尤其不能靠近快艇螺旋桨,因伤害事故及惨剧时有发生;尤请注意不要在沙滩上玩水上降落伞,起飞时最容易擦伤大腿;沙滩活动请勿越过指定区域,谨防海胆、玻璃等轧脚。● 手机卡:(1)用中国SIM卡打国际长途,在巴厘岛可以使用中国的SIM卡,但应提前在中国国内时应联系运营商开通国际长途功能。(2)使用当地SIM卡:印尼当地的电信公司有Axis、Simpati和Im3等。办当地SIM不需要任何证件,在超市或店铺购买后请商家激活就可以用了。购卡费3000-7000卢比。建议充30,000-50,000卢比话费。开通1G-2G流量即可。  

八、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 讲究仪容仪表·不在公共场合脱鞋袜,穿睡衣,打赤膊,不当众剔牙,不对人打喷嚏,不在妇女儿童前吸烟等。● 注重个人修养·不语言粗俗,恶语伤人,礼让老弱病残及女士,尊重服务人员,不长久独占公共设施,不强与他人合影。  


● 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呼唤,猜拳行令,扎堆吵闹,或大声打电话,排队不越黄线,不插队加塞,乘车不争抢。● 尊重风俗习惯·不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与人谈话避免问及年龄婚否,收入财务,信仰情感等个人私密情况。● 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在文物古迹上刻涂,不攀爬触摸文物。● 遵守公共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和禁烟区吸烟,不在禁止拍照的地区拍照留念。● 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擤鼻涕,丢烟头,吐口香糖,上厕所后冲水。● 讲究环保节约·节约用水用电,自助餐一次取食不取太多,吃完再取,避免摆放多个盛满食物的餐盘,避免浪费。● 奉行健康娱乐·拒绝参与色情,赌博活动,拒绝吸食毒品。  

九、其他约定  

● 单房差:酒店按约定团体同性两人一房标准入住。报团人数为单数时旅行社安排拼住或加床;或客人不同意拼住或加床,客人须在出发前补足房差元;需要占床的小童须在报名时即告知旅行社。● 签证:游客在报名时应告知旅行社是否有过拒签史或者不良出境记录,如果由于游客隐瞒真实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拒签,所引发的损失部分由游客本人承担。此团需做个国家的签证,请客人于出团前个工作日将:交给旅行社做签证。如果由于证件和签证资料未按规定时间交齐,则旅行社不保证该客人能够按时出团,并需自行承担已经产生的签证费用元及机票定金元等一切在旅行社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双方也可经协商后重新约定出团日期。● 护照有效期:参团者需确保其护照有效期在7个月以上(按回国日计算),如持非中国护照须确认往返各国有效签证。● 离团责任:由于东南亚团队游行程中的住宿、餐食、旅游用车、景点门票等都是旅行社整体打包销售,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无法退还,并需签署《离团责任自理书》。● 责任保险:我社可代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由保险公司承保,特殊年龄(70周岁以上及18岁以下保额不同请另查询)。游客出游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电话。意外险不包括游客自带疾病、旧病复发、及180天内经过治疗的疾病等,详情请参看意外险有关保险规定。● 合同生效期:签订《报名合同》和《补充协议》时须付清全款,合同和协议才可进入生效期。  

我已知晓以上行程内容(含自费等具体情况),并自愿参加此行程,对此无任何异议!游客签名  



实用信息
出境须知:

#港澳居民(含小童),必须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才可出境。

# 出境护照必须要有距离回团日期6个月以上有效期,3页以上签证页,否则将不能出境。如因以上问题或者客人本身证件问题,不能出境,旅行社概不负责,敬请留意。

集体过移民局(边防)、海关,要听从领队指挥,不要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陌生人拎行李,以防被人利用,特别是机场内更要注意!因审批手续复杂,请耐心等候出关!

1.请紧记旅程中集合时间及地点,团体游览请准时,旅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和领队商量再定。

2.到达饭店大厅内等待分配房号、钥匙时请保持安静。分配房间以领队的安排为准,团队旅游原则安排同性2人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请团员务必配合     轮流拆夫妻;遇单数团,多出一人以加床为准,如住单间需补单人房差;如果单出领队,我社有权安排在客人房间加床。

3.旅游以观光为主,若看到喜欢或合适的物品,请速决定是否购买以免影响旅程时间。

4.香港移民局有权拒绝孕妇入境(无论怀孕几个月)。

5. 赠送项目如因客观因素或者客人主观不参加,均不退任何费用!

6. 境外的当天行程到酒店为止,客人如要参加自费活动必须有导游带领。客人如要私自外出,发生一切意外均与旅行社无关。

8. 小孩天性活泼、可爱。在旅途中,希望大人照顾好自己的小孩,提醒小孩不要伸手、头于窗外;在海岛游中,不要擅自游泳或游出当地安全区域,若发生     任何意外事件,我司会尽量提供协助,但救助费用由家长现付。

入境须知:

(1)港币不超过HKD39000元或相等值美金USD5000元,RMB20000元,金银首饰超过3钱。

(2)禁止携带国家文物、古董出境;携带药材总值不超过RMB100元。

(3)可带免税手表一只,香烟二条,酒一瓶。禁带黄色刊物。

(4)摄影器材价值超过港币3000元以上须申办登记手续。

(5)贵重物品及现金切记随身携带,不能托运,以防在托运的过程中丢失和损坏,敬请留意!

离团须知:

出于签证担保和安全等原因,行程过程中客人不允许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

语言:印尼语,英语

购物:巴厘岛的货币为Rp,简称印度尼西亚盾或卢比,兑换汇率约为IUSD-8500Rp(仅供参考) 巴厘岛有许多纪念品值得购买,如印度尼西亚民族木雕、蜡染织物;土产有咖啡豆、咖喱粉、虾片、香精油等等,自用或馈赠亲友均宜。购物时,请记住要杀价,在印度尼西亚,如果你不确定要买某件商品,最好请不要问价格,更不要进行讨价还价的动作。

电压:巴厘岛的电流是220V / 60Hz 使用两孔圆形插座,多数的旅游饭店备有转接头,但是如果需要携带电器,还是自行准备变压器与转接头比较保险。

气候:属于热带海岛型气候,气候常年炎热,全年平均温度约 28摄氏度,每年的10月到次年3月为雨季,其它时间为旱季。

饮食:印度尼西亚的水质常有霍乱及其它病菌,绝对不可喝生水或来路不明的水,较安全的是有包装的罐装或杯装水及饮料。巴厘岛的餐饮可谓是溶汇东西方的饮食文化,在各大酒店,各大餐厅汇聚来自各地的美食精华,法国餐馆,中华楼,日本福太郎,意大利PIZZA,应有尽有。

时差:没有时差,巴厘岛时间同北京时间。

国际电话:巴厘岛电话致电中国号码:(008或001或017)+86十区域号码十对方电话号码

从中国致电到巴厘岛:00+62+361十当地电话

衣着:全程可穿着简单夏天服装,喜欢游泳者则带备游泳用品及拖鞋;自备日常生活用品:牙刷、牙膏、拖鞋、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部分酒店不提供拖鞋。

药物:请带备一些惯用的平安药物及紧急医疗用品(如感冒药,肠胃药,创口贴),以应不时之需。假如需要长期服用指定药物,出发前宜事先准备好足够份量,以保持最佳健康状态。

小费:一些地方可能需要支付小费,这不算是必须的,更多的是一种礼仪:

>SPA按摩:您可视按摩师的服务品质或专业水准而弹性给予,约10-20元/人。

>床头小费:一间房每天给10元/间/天。

>旅馆员工服务良好,可酌予给小费,一般一次约20泰铢或1美元左右。

>一般游玩的项目,如有教练陪同,小费是按相当于人民币10-30元不等,视游客的满意的程度。

水上活动:

(1)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个人的身体状况,如孕妇、以及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症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活动,而引起意外发生,即旅客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搭乘船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严禁坐在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受伤。  

(3)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界线的范围。

安全:因季节性的关系,旅客到境外难免会有水土不服,导致偶尔泻肚的状况,请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冰块、椰子、牛奶等,食物尽量熟食,如有腹泻现象请尽快告知当团领队或导游,不要擅自乱服药。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证件最好交酒店保险箱寄存。

旅游保险:旅游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可会引致庞大医疗费用、财物损失及其他开支。本公司强烈要求阁下及随团亲友购买旅游综合保险。而有关各项保障及赔偿均依据保险公司所列明之赔偿细则。

责任条例

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托运新规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指,電池充電器是提供鋰電池充電的設備,列入備用電池類別,電池充電器必須由旅客攜帶於隨身行李中帶上飛機客艙,不可存放在托運行李內。请不要将电池充电器放在托运行李里。倘若放在行李里面托运,在登机前会被要求认领其行李并取出电池充电器,可能会造成误机 。

海关规定:出境每人限带美金5000元等值外币,人民币15000元以下,团友可携带信用卡。中成药价值300元,工艺品价值1000元以下。免税烟一条、酒一瓶。高档相机、摄影机、手表须申报,出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取消政策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预定支付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中西支行
 户 名:贵阳国际旅行社
 账 号:2402 0026 0900 6502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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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支付支付宝(推荐)微信支付等方式支付。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或者刷卡支付(个别门市暂不能刷卡)。

银行支付:您可以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向公司对公银行账户付款。

发票说明:本网站产品报价均不含发票,若需开具发票请咨询客服。

特别说明:本网站在线支付以人民币(¥/RMB)为结算货币,暂不支持其它币种。

关于退款:凡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在线支付的订单均会产生服务费(手续费),若产生退款时需要扣除相应的服务费成本费用,请知悉。

常见问答
在线预订有哪些支付方式?
目前通过网站在线预订支持微信支付、网银支付、银联支付或者支付宝转账支付!
什么时间出发?在什么地方上车?
1.周边旅游:通常出发前一天晚21:00前导游会和你联系,告诉你具体出发的时间及地点(如行程无特别标注或者说明通常早上7:00左右在火车站前元和世纪酒店门口或者大昌隆超市门口上车,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以及车牌号。如果超过时间没有接导游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的(排除导游把电话号码记错的情况)请及时致电客服。通常不会有任何问题。

2.国内旅游:通常在出发前一天,导游会通知出的时间及集合地点为。

3.出境旅游:通常在出发前1-4天前导游或者领队会通知出发前的具体事宜。
可以不进购物店吗?
贵州是绿色旅游,不强制消费,喜欢就买一些不喜欢看一下就可以。国内或者出境旅游视具体的行程及约定。
有证件可以优惠吗?
国内大部分景区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记者、士兵等凭证件是可以全免景区大门票(具体优惠政策以景区为准,如若产生优惠,无特别说明,按景区给旅行社折扣将优惠的费用退还)。
小孩怎么收费?
1.贵阳周边旅游:2岁以下的孩子仅产生旅游车座位费,2-12岁的小孩按儿童价收费(只含旅游车位费,餐费,不含景区门票)1.2米以上小孩会产生景区电瓶车费用自理。

2.国内或者出境:小孩报价通常只含当地旅游车、餐用往返机票(不含火车或者高铁票、景区环保车等,若产生现场自行购买)。不同目的地视具体约定为准。
贵阳周边旅游想当天赶火车飞机来得及吗?
在景区人流量及高速公路无特殊事件的正常情况在下午(淡季:18:30-19:30,旺季:19:00-21:00)左右到达贵阳(仅供参考,以实际到达为准),不同行程时间会有差异。同时介于交通及旅游过程种不可控因素较多影响,此时间仅作参考。请规划好自己的时间,留出较大的弹性空间。建议至少给自己留出3-4小时以上的时间空间。7-10月旅游旺季及节、假日除外。
能帮忙订酒店吗?住哪里出团上车方便?
如果人少建议自己通过各大电商网站自行预订酒店,有时还能订到价格实惠的酒店,旅行社订散客房没有什么优势。建议住贵阳火车站(贵阳站)附近,我们一、二日游的团大多都是从哪里发团,且附近酒店多。购物、小吃也方便,到市中心也不远,交通非常便利。当然我们也可以帮助你订商务型酒店或者三星级以上标准的酒店(费用自理)。
贵阳最近天气怎么样?
天气详细情况请关注天气预报。遇下雨时较凉,建议出门勤备雨具、衣物。以备及时需要。

“爽爽的贵阳”属亚热带湿润温和型气候,年平均气温15.1℃,极端最高温度为37.5℃,极端最低温度-7.8℃,春暖风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长、多云少照、立体气候明显,气候宜人。贵阳环城林带提供了富足的负氧离子,平均每立方厘米达2700个以上,超过正常值的几倍,居全国各著名景区的前列,可谓“天然氧吧”。重工业基本远离市区,城市污染轻,全年出现轻度污染日数少,空气质量良好,一年中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为94.8%,无灰霾天气发生,空气清新,一年四季空气不干燥,无风沙,博得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气候宜人数贵阳”之美誉
贵州的景区山路多吗?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的景区以喀斯特地形为主,山路较多,建议出游时穿上便于运动、休闲的服装、鞋等;同时体力消耗较大,建议适当带点干粮食品及时补充体力。
贵阳市内购物中心在哪?小吃街主要集中在哪里?
市内比较集中的购物中心主要集中在:喷水池、大十字、小十字等地方。小吃集中在:火车站旁二七路、青云路、陕西路、小十字等这些地方。

  • 1

    什么是纯玩团?

  •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3

    什么是独立成团?
  • “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 4

    什么是单房差?

  •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 5

    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文明公约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免责声明

本网站上的部分内容(如: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因互联网上的作品权利人身份不便确认,故可能有部分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若经核实涉及版权问题,本网站将即时予以删除或更正

您在本网站所看到的行程为参考行程,价格及行程内容受限于包括(且不限于)航空公司、景区、酒店、交通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天气、政策法规等诸多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不可控的第三方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旅行社保留根据特殊情况对旅游行程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权利。

行程中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行程中所配置图片仅为让版面美观而配,不作为景点实际情况展示。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如不认同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当你继续使用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款。

◆本网站免责声明

◆《旅游安全提示确认书》

◆《高龄游客旅游补充免责声明》

下载合同附件 旅游合同

GF-2014-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时,结束时间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真:真:

编: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址: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同住,同住,同住,

同住,同住,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地点

购物场所名称

主要商

品信息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其他

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地点

项目名称

和内容

费用(元)

项目时长(分钟)

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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