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瑞意4国12天-卢浮魅影+瑞吉山+塞纳河游船+黄金大运河+海德堡+滴滴湖 【拼团旅游】
线路编号:L1005198 在琉森湖畔发呆,在瑞吉山打卡,花都巴黎等你时尚行。
出发日期对应行程第1天及当天价格
线路特色
探访黑森林地区最美湖泊——滴滴湖,
把心遗忘在德国海德堡。
在琉森湖畔发呆,在瑞吉山打卡,花都巴黎等你时尚行。
第01天 | 各地-成都 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飞往成都,第二天凌晨转机前往法兰克福,抵达后精彩的旅程就要开始了… 行程说明:因出境手续繁杂,为确保您的顺利登机,请务必于出发前3小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统一集合。 | |||
用餐:无 | 交通:飞机 | 住宿:飞机上 | ||
第02天 | 成都-法兰克福95KM(不少于1小时)海德堡300KM(不少于3.5小时)德国小镇 参考航班:CA431 CTUFRA 0135 0610 抵达后游览歌德故乡,国际览会之都、欧洲金融中心、位于美茵河畔的国际化大都市——【法兰克福】。法兰克福是进出德国的门户,金融中心,享有“美因河畔的曼哈顿”之称。 【歌德故居(外观)】(不少于10分钟)1749年伟大的不少于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就诞生在这里,这里收藏着歌德使用过的书桌和图书馆。 【罗马贝格广场】(不少于20分钟)罗马贝格广场位于法兰克福的中心,广场中间是正义女神喷泉,女神手持象征公正的天平。 【市政厅(外观)】(不少于20分钟)浓墨重彩的深粉红色使它显得庄重而不失活泼,其阶梯状的人字形屋顶,也是别具一格。 【法兰克福大教堂】(不少于20分钟)朝广场东侧远眺,您能看到绯红的法兰克福大教堂,这里曾经是罗马帝国选举皇帝的正式场所。 【铁桥】(不少于20分钟)横跨美茵河,连接法兰克福的南岸和北岸,大桥连接的两岸风景很美,沿桥一路过去的情人锁寄托着人们的思念。 后前往歌德曾 “把心遗失”在此的著名的浪漫大学城——【海德堡】。海德堡是著名的浪漫大学城,歌德曾在这里“把心遗失”。 【老桥】(不少于20分钟)老桥是海德堡跨越内卡尔河的第一座石桥。桥上的二座雕像分别是选帝侯卡尔-提奥多以及希腊神话中女神雅典娜。 【市集广场】(不少于20分钟)现在每逢周三和周六早7点至下午2点这里会有集市,广场周围是惬意的咖啡馆,广场西侧是圣灵大教堂。 【圣灵大教堂(外观)】(不少于20分钟)是可以在老桥和海德堡城堡上一眼望到的又一地标性建筑。 【骑士之家】(不少于20分钟)位于圣灵教堂西南侧,建于1592年的这座建筑,因其大门上方有一骑士雕像而被称為“骑士之家”。 【海德堡城堡(远观)】(不少于20分钟)海德堡的标志性建筑,可俯视狭长的海德堡老城。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中、晚 | 交通:飞机、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03天 | 德国小镇-400KM(不少于5小时)威尼斯 酒店早餐,后前往意大利历史文化水上名城——【威尼斯】。全球最浪漫的地方之一、即将消失的城市、最值得去的100个旅游圣地。 【圣马可广场】(不少于20分钟)周边拥有总督宫、钟楼等精美的文艺复兴时期建筑。 【总督宫(外观)】(不少于10分钟)在历史上威尼斯共和国的总督官邸和共和国政府所在地。 【钟楼(外观)】(不少于10分钟)位于圣马可广场旁,高98.6米,是威尼斯的地标之一。 【圣马可大教堂】(不少于20分钟)是世界上著名的教堂之一,建筑主要采用拜占庭风格,同时拥有其他各式风格的装饰。 【叹息桥(远观)】(不少于10分钟)据说因死囚犯经过这时常常发出叹息而得名。电影《情定日落桥》就是在这里取景的。 【原德国商馆原址--威尼斯T广场】(不少于1.5小时)它曾经作为威尼斯与北欧贸易的枢纽之地,包括来自东方的香料和丝绸都曾聚集在这里,是西方世界其中一个重要的商品交易所;如今,威尼斯T广场继续传承着历史 特别安排【黄金大运河】(不少于25分钟)感受威尼斯共和国时代伟大建筑风采,乘坐电影007场景中快艇,穿越黄金大运河,途径280个贵族豪宅和莎士比亚名著中里亚托桥,领略交汇的东西方文明! 温馨提示:意大利高速公路休息站洗手间比较随意,有人守门口要付费,0.50欧元/人,无人看守就免费。 威尼斯唯一免费洗手间在玻璃工厂里面,其他都收费1.5欧元。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中、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四星级 | ||
第04天 | 威尼斯-270KM(不少于3h)佛罗伦萨-300KM(不少于3h)罗马 酒店早餐,后前往文艺复兴发源地“翡冷翠”——【佛罗伦萨】。佛罗伦萨是西方文艺复兴的摇篮,历史上很多文化名人在这里出生、活动,保存了大量精美的艺术品和建筑。 【圣母百合花大教堂】(不少于20分钟)建于1296年,被认为是文艺复兴时期建筑的瑰宝,共花了十四年的时间才完成,是世界第四大教堂。 【乔托钟楼(外观)】(不少于20分钟)位于大教堂旁边,其精致的浮雕、和谐的配色与大教堂相得益彰。 【市政厅广场】(不少于30分钟)如一个宏伟的露天雕塑艺术馆,您可在此欣赏不同历史时期的大理石雕塑作品,如大卫像等。 【但丁故居(外观)】(不少于10分钟)于1910年建造在但丁住所的遗址上,意在纪念这位伟大的文艺复兴先驱。 温馨提示:佛罗伦萨只有佩鲁齐皮具店有免费洗手间,其他地方酒吧可以去,不过要收费。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中、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四星级 | ||
第05天 | 罗马-400M(不少于4h)意小镇 酒店早餐,后前往古罗马帝国的起源地——【罗马】。如果用“伟大”来形容一个欧洲城市,那么必然是罗马!恢宏大气的建筑与震撼人心的力量令到访者终生难忘。 【斗兽场(外观)】(不少于20分钟)是古罗马文明的象征。在这里您可感受一下角斗士们当年在这里面对的荣誉与死亡。 【君士坦丁凯旋门】(不少于10分钟)是为了纪念君士坦丁大帝击败马克森提皇帝统一罗马帝国而建的。 【梵蒂冈】(不少于1小时)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是罗马天主教廷所在地,您可以亲自体验西方宗教文化的神秘色彩。 (备注: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是世界天主教信仰中心,经常于周三上午或者特殊宗教活动圣事期间,将不对外开放,届时将无法入内参观,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圣彼得大教堂】(不少于20分钟)穹顶由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米开朗基罗设计,置身其中让你感叹宗教的魅力。 【圣彼得广场】(不少于20分钟)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布局充分体现了他的设计风格,令人称奇。 【方尖碑】(不少于10分钟)位于广场中央,据说罗马皇帝为装饰广场,从远隔重洋的埃及抢来这块石碑,距今近1900年的历史。 温馨提示: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出口有一免费洗手间。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中、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四星级 | ||
第06天 | 意小镇-300M(不少于3h)琉森 酒店早餐后前往琉森,下午在琉森自由活动。 琉森这座瑞士最美丽的旅游城市,清澈的湖水,满眼的风景,绝对值得您为她驻足。您还可自由购买瑞士军刀和巧克力及著名的瑞士名表,你几乎可以找到所有的世界名表如爱彼Audemars Piguet 、宝齐来 Bucherer 、Bvigari 、卡地亚 Cartier 、萧邦 Chopard 、Franck Muller 、Gubelin 、Les Ambassadeurs 、百爵 Piaget 、百达翡丽 Patek Philippe 及江诗丹顿 Vacheron Constantin 等。 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 | 交通: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07天 | 琉森-140KM(不少于2h)滴滴湖-法小镇 酒店早餐,后游览瑞士最美丽、最理想的传统旅游胜地、山水画般的小镇——【琉森】。琉森周围湖光山色,常被称为“最瑞士的地方”。 【琉森湖畔】(不少于30分钟)琉森是一个湖光山色相互映衬的美丽城市。整座城市犹如瑞士城镇的一幅剪影。 【卡柏尔木桥】(不少于10分钟)是琉森的重要标志,是琉森的水上城墙。此桥是一座非常古老的木制廊桥。 【垂死狮子像】(不少于20分钟)被马克·吐温称为“世界上最哀伤、最感人的石雕”。 【瑞吉山】“山峦皇后”-瑞吉山。驱车前往维茨瑙 ,1871年,从维茨瑙至瑞吉山开通了欧洲第一条登山铁道,从此吸引来自世界各地源源不断的观光者,这里至今还保留有蒸汽机车。体验欧洲最早的齿轮登山火车(cogwheel)。从维茨瑙坐火车到Kaltbad, 再由Kaltbad到达瑞吉山顶。沿途欣赏瑞士田园风光。瑞吉山是阿尔卑斯山的最前沿,被称为山峦皇后,拥有瑞士中部最有名的瞭望台,海拔1800米。在山顶的瞭望台,游客可以欣赏阿尔卑斯山脉全景。(游览时间约2.5小时)为方便行程,此天午餐敬请宾客自理。 后前往童话故事中咕咕钟的起源地、被誉为黑森林明珠的天然湖泊---【滴滴湖】。滴滴湖坐落在城镇西南,据说得名于罗马皇帝提图斯,由冰川作用形成。 【滴滴湖】(不少于1小时)海拔858米,如同少女一般纯静美好、清雅脱俗,毫无喧嚣。 湖水清澈见底,环湖杉树浓郁成荫,周围绵延着起起伏伏的丘陵,幽幽的湖和着那黑森林那浓浓的绿。 温馨提示:劳力士招牌的表店,进门直走到头,左边下楼梯有免费洗手间。 湖边游船处,有一免费洗手间,不过很小,不太适合团体。 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08天 | 法小镇-300KM(不少于3.5小时)巴黎 酒店早餐,后前往游览欧洲最负盛名的“花都”——【巴黎】。巴黎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旅游城市之一,有“花都”、“光之城”、“浪漫之都”的美誉,城市人文荟萃,到处洋溢着浓郁的文化气息。 【卢浮宫(含耳机讲解)】(不少于1小时)世界三大博物馆之一,拥有八百多年历史的卢浮宫是您不可错过的参观圣地,馆藏珍宝不计其数。 【协和广场】(不少于30分钟)南面而望,占据您视野的是法国国民议会大厦,庄严壮观。 特别安排【塞纳河游船】(不少于30分钟)船行不少于半小时,沿岸可以看到诸多名胜,如卢浮宫、大王宫、小王宫、奥赛博物馆、巴黎圣母院。 温馨提示:法国高速公路休息站有免费洗手间。 卢浮宫: 德隆馆楼梯下面,有一免费洗手间。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中、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09天 | 巴黎 【香榭丽舍大道】(不少于20分钟)香榭丽舍大道是一条美丽醉人的大街,绿树成行,是闹市中一块不可多得的清幽之处。 【凯旋门】(不少于20分钟)历史建筑凯旋门,门上的浮雕《马赛曲》仿佛在演奏,让人不禁感慨其巧妙的设计及精美的工艺。 自由活动,巴黎是世界瞩目的时尚之都,集浪漫、时尚、气质、素养于一身的城市,您可以选择在商业街自由逛街购物,充分体验这个购物天堂,也可以选择找一间特色咖啡馆度过自己悠闲的午后时光。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10天 | 巴黎-550KM(不少于6小时)法兰克福 【埃菲尔铁塔(不上塔)】(不少于30分钟)建成于1889年,为纪念法国革命100周年,是无可争议的巴黎的象征。 【战神广场】(不少于20分钟)是一个广大的带状公园,位在其西北方的正式埃菲尔铁塔,广场的名称来自罗马的战神广场。 温馨提示:巴黎铁塔:停车场方向,面对铁塔的右边有一免费洗手间。 用晚餐,随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 |||
用餐:早、中、晚 | 交通:汽车 | 住宿:三星级 | ||
第11天 | 法兰克福-成都 参考航班:CA432 FRACTU 1415 0605+1 这些天的旅途可能让您有点感觉疲惫了,带着您一路的收获登上回家的路程吧! | |||
用餐:早、/、/ | 交通:飞机 | 住宿:飞机上 | ||
第12天 | 成都 回到温暖的家,结束愉快的欧洲之旅。请您将护照和往返登机牌交给导游送回使馆销签。我们衷心期待与您的再次相会。 | |||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我司有根据机票或签证更改行程的权利,最终行程依照实际出团行程为准! |
1、拼团旅游 服务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和燃油附加费;
2.签证费;
3.全程欧洲9晚三星级(意大利四星)酒店双人标准间住宿(含欧陆式早餐);
4.全程14顿正餐:五菜一汤+饭后水果(转机时间不含餐;瑞士不含餐,巴黎自由活动不含餐);
5.全程豪华游览大巴及专业司机;
6.中文优秀本地领队服务;
7.门票: 卢浮宫含耳机讲解、塞纳河游船、瑞吉山+齿轨小火车、黄金大运河(如无法安排,将以其他项目替换)
8.保险:境外意外保险(最高赔额人民币30万)(突发急性病身故最高赔偿金额为5万,但75-85周岁的老年人保额为3万)
9、全程服务费120欧元/人(10欧/人/天*12天)。
费用不含
1、 护照费;
2、团费报价以双人间核算,欢迎您结伴参加。若单数报名,须酌收全程单人间差价2800元/人(补单人间差价所入住房型为单人间,若要求入住大床房或者标间,则需要再加900元/人)。我们会协助安排您与同性团友拼房,若能顺利调整,则免受单人间差价;
3、 为遵守欧洲消防法规,满6岁孩童须占床,6岁以下可不占床;欧式建筑房间大小不一,倘若部分标间获酒店善意升级,非本司所能掌控,亦无区别待遇,敬请您谅解;
4、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5、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托运费、管理费;
6、 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7、 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8、请特别注意:欧洲部分城市需要收取酒店城市税,并且此费用不能提前预付,请您在酒店前台现付!(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大约2-6欧元/人/晚)
温馨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的搭乘要求,团队须提前3个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2. 最后确认出发集中日期时间及最终行程酒店确认会在出团前两天给予您。
3. 如遇到景点因发生罢工或其他不可预计的情况而关闭,与本社无关;在当前形式下容易发生境外接待社、国内组团,代理社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如遇战争,天灾及航空公司停运或破产,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会尽力协助客人解决问题.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客人自己承担。
4、为了顺利无误地衔接国际段航班,我社将使用转机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航班,以免国际大段误机(由此产生的住宿费用,客人自理;如因客人自行选择12小时内转乘班次而误机,我社不承担相应损失)
5、由于近期欧洲治安混乱,请客人在旅行期间保管好自身财物!旅行期间包括行李托运过程中若发生客人财务遗失或被盗,旅行社和导游将积极协助报案并尽量找回失窃财物,旅行社和导游不承担财物被盗的损失赔偿!
6、退税说明:退税是欧洲对非欧盟游客的一项优惠政策,一些商店当场退税,一些商店需要出欧盟时在机场办理退税,导游会向您介绍退税详情并协助您,但这毕竟是欧洲政府运作的,领队不能承担退税失败的任何赔偿。购物属个人行为,如果由于商店和海关无合同或飞机晚点、银行关门、海关检查时间紧迫等原因不能及时退税的,很抱歉我社不能承担相关退税责任。(若选择退税到信用卡或者某些已在商店里拿到了现金退税,都必须将已盖海关章的退税单寄回退税公司,存在一定的风险,若退税单在邮寄的过程中丢失,则无法获得退税款项,因此产生的损失,很抱歉我社不能承担!为了方便后期查询退税情况,请在邮寄税单之前先将税单拍照留底)。
7、少数欧洲酒店要求客人在入住时支付10-20/晚押金(具体金额以酒店规定为准),次日查房后酒店归还。
8、因航空公司政策原因,如为非成都起止游客,需提前与我社确认能否免费安排起止地至成都的国内联运机票,若无法免费配置联运,该费用需由游客自行承担!
【重要告知:旅行者定团后取消所收损失】:
1、定金交付后,我社会付至航空公司,任何情况下取消不退。
2、出团前第5个工作日及以前取消(出票前):收取机票定金+签证损失=合计5000元/人;
3、出签后取消:收取总团款的80%损失费!
4、出团前1个工作日取消:收取总团款的90%损失费!
5、出团当天取消:收取总团款的100%损失费!
6、若客人被拒签:我社仅收取被拒签本人相应签证费损失费1000元/人,其余由我社自行承担。
说明:
以上签证费用包含签证费,使馆指定签证中心服务费,我社签证人员劳力成本,资料复印打印及快递、飞机托运等成本。恕不讲价,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航空公司淡旺季机票有差异,我社有权收取旺季浮动差价。
我社向航空公司付款为半年-全年付款制,恕不提供相应损失发票及单据。
健康免责担保书
担保人:
一、担保人愿意为做身体健康状况作出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参加公司组织的
线路期间的健康作担保:
被担保人了解自已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其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
在旅游过程中,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被担保人放弃参加的权利;对高龄人群参加有限制的,将遵守相关制度,若因其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参团期间,因客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医疗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被担保人或担保人承担,旅行社有义务协助客人和家属,但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担保人概况:(后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必须按手印):
填写时间:年月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次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是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A. 60-70周岁体检合格的老年人
B. 70周岁以上老年朋友参加,需填写健康状况表,同时须得到家属签字认可意见方可报名。
C.所有参加旅行的朋友均需提供家属联系电话。
D.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病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旅游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日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现甲、乙双方就前述旅游合同所不少于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达成一致意见,特补充不少于定如下:
一、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1、根据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以下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2、甲方在旅游目的地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当地的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主动配合随团领队及当地导游的关于文明旅游规范的提示及安排,遇突发事件及重大变故,积极配合随团领队及当地导游的应变措施,不以个人行为损害他人及团队利益,不蓄意扩大损失。因甲方的不文明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果甲方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屡次不听劝阻的,视为《旅游法》规定的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以要求旅游者赔偿。
二、购物
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旅游行程单》安排的甲方自由活动时间内,在不影响乙方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甲方前往如下购物商店:
地区 | 购物店 | 购物点销售内容 | 购物点停留时间 |
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名称、销售内容、停留时间都在行程或补充协议内体现,并于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旅游者是否购买商品,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
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场所;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不少于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不少于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三、自费活动
1. 甲方是否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由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愿,自主决定,选择参加;在旅游全程期间,乙方绝不强制甲方参加任何自费活动项目。
2.在合同不少于定的《旅游行程单》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甲方可自愿选择增加如下活动内容:
地区 | 自费活动名称 | 价格 | 时间 |
3.本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推荐的自费活动项目,均不强迫甲方参加;甲方在本补充协议内自愿选择增加的自费活动项目,在旅游时间和气候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乙方予以安排;因旅游行程时间、气候或因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乙方无法安排甲方参加自愿选择的自费活动项目的,请甲方谅解!
4. 甲方是否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由甲方自行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个人意愿,自主决定,乙方绝不强制甲方参加;若甲方不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应在自由活动时间和在本人可控风险的范围内自行活动;除本补充协议所列的自费活动项目以外,乙方不向甲方售卖其他任何一项自费活动项目,若全团游客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活动项目的,在经全团游客签字同意后,随团导游才可安排。
5.本补充协议所列自费活动项目,应载明自费活动项目的名称和价格;甲方有意愿在旅游行程所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选择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应在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1项所列自费活动项目目录所对应的活动项目方框内作勾选后,再书面签名确认;该书面确认将作为处理旅游纠纷的依据,以确保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 本补充协议所有自费活动项目的售价是以 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格,当成团人数不足 人时,其自费活动项目的价格将会增加,具体售价将根据旅游团队中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人数而定;当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人数不足以成团时,随团导游有权取消甲方在本补充协议中所选择参加的自费活动安排,请甲方谅解!
7. 请甲方在自愿选择增加自费活动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且付费后,乙方或随团导游将立即进入预订程序,当相关费用支出后,甲方取消原选择的自费活动项目时,乙方将无法退还甲方的费用,
四、其它
1、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不少于时间:签不少于时间:
在我与旅行社签订《旅游补充协议》时,旅行社对我是否选择参加购物活动、或自费活动均无任何强迫性的语言或强迫行为;并对我自愿选择参加的购物活动、或自费活动中存在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安全措施、理性消费等相关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告知和提示。同时,因我自身原因取消已付费的自费活动且无法获得退费的情形,或发生因旅行社无法控制的原因致原订购物活动、自费活动无法安排的情形,我予以充分理解;在此,我同意:我与旅行社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特此签名予以确认:
签名时间:年月日
自费项目表
国家 | 城市 | 自费项目 | 说明 | 费用 (欧元) |
法国 | 巴黎 | 红磨坊歌舞 表演 (晚上) | 在红磨坊欣赏一场独具特色的歌舞表演,这里是巴黎文化的一个缩影,是全世界年轻舞者的寻梦之地,也是每一位到巴黎的游客流连忘返的狂欢舞台。 | 155 |
巴黎深度游 | 站在巴黎制高点看巴黎全景,左岸的优雅,香榭丽舍的繁华,带你欣赏巴黎的夜。 | 65 | ||
塞纳河游船 | 乘船游览三个世纪以来代表巴黎财富象征的两岸风光,建筑、桥梁,还有极具特色的浪漫风情。 | 35 | ||
卢浮宫讲解 | 您不可错过的参观圣地,馆藏珍宝让您驻足,《维纳斯》雕像、《蒙娜丽莎》油画和《胜利女神》石雕,还有希腊、罗马、埃及、法国、意大利及东方的大量文物,流连其中,宛如感受到历史在眼前一一上演。 | 35 | ||
凡尔塞宫 (含门票及讲解) | 欧洲最大的皇宫,金碧辉煌的宫殿,三代传奇的君主,向世人展示着四百年前法兰西王国最强大的一段历史。(不含后花园) | 70 | ||
巴黎圣母院 | 巴黎圣母院建成于1345年。不仅因雨果的同名小说而出名,更因为它是巴黎最古老、最宏伟的天主教堂,是古老巴黎的象征。 | 25 | ||
枫丹白露宫 | 枫丹白露宫是法国历代统治者的狩猎行宫,是法国最大的王宫之一,枫丹白露这个浪漫的名字来自诗人徐志摩的翻译,其法文原意是“美丽泉水”。 | 65 | ||
法国大餐 | 午餐或晚餐,一般包括:6只蜗牛、鹅肝酱、法式面包若干,海鲜(半只大海螃、虾、牡蛎),主菜四选一(牛肉、三文鱼、鸭脯肉、猪脚),葡萄酒,冰淇淋。(备注:不退餐) | 80 | ||
瑞士 | 琉森 | 阿尔卑斯山 | 瑞士的山地美景还需要多余的言语描绘吗? 众多的阿尔卑斯山峰视时间和缆车开发时间选择其一,无限美景在等待着您。(含缆车费) | 110 |
琉森湖游船 | 清澈见底的湖水,随清风在湖上摇曳的天鹅和野鸭,环绕湖边童话般的瑞士民居,这才是真正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 | 40 | ||
金色山口列车 | 瑞士景观火车的经典,弧形大玻璃窗,使得车厢的视野非常开阔,坐在其中犹如身在其中,好似人在画中行。 | 100 | ||
意大利 | 佛罗 伦萨 | 意大利餐 | 欧洲传统美食的发源地,品尝地道的披萨、面条、甜点和美酒。(备注:不退餐) | 40 |
王宫 | 文艺复兴给世人留下的最伟大的宫殿杰作,六个世纪来,欧洲古典文化的代表。 | 50 | ||
米开朗基罗广场 | 位于佛罗伦萨市区南端的高地上,站在广场上,可以眺望佛罗伦萨市的全景 | 20 | ||
佛罗伦萨 T骨牛排 | 佛罗伦萨式牛排,选用的是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特产的奇亚那种牛,涂满盐,胡椒,橄榄油用木炭烤制成,以柔嫩多汁的口感著称,闻名海内外。 | 80 | ||
威尼斯 | 墨鱼面餐 | 威尼斯墨鱼汁面+炸海鲜薯条+提拉米苏+水。(备注:不退餐) | 40 | |
贡多拉游船 | 游览大小运河和古城的风光。 正如“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坐贡多拉怎么能说您曾来过水城威尼斯呢?6人一船 | 40 | ||
黄金大运河 | 游览“世界上最美丽的街道”——威尼斯黄金大运河 | 50 | ||
维罗纳 | 城市观光 |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乡 | 35 | |
加尔达湖 | 也叫贝纳科湖,在上一次冰河时期结束时因为冰川融化而形成,是意大利最大最干净的湖泊。 | 40 | ||
罗马 | 梵帝冈讲解 | 深度体验教皇国的伟大殿堂,与文艺复兴时代大师们的作品来一次庄严的约会。 | 35 | |
深度游 | 跟随经典影片《罗马假日》中赫本的脚步,感受两千年来这座永恒之城的厚重。欣赏最古老城市的沧桑与浪漫,品味另一番城市之美。 | 65 | ||
比萨 | 比萨斜塔(不上塔) | 世界著名的景观,也是意大利标志之一。来到意大利,能不去比萨斜塔吗? | 50 | |
德国 | 滴滴湖 | 风味餐 | 德国特色猪手餐及正宗的黑森林蛋糕。(备注:不退餐) | 40 |
加米施小镇 | 观楚格山峰 | 远离喧嚣的大都市,为阿尔卑斯山脉所环绕,德国最高峰———楚格峰耸立在小镇的西边。小镇最出名的是它们精美的民居,白色的墙面上有精美的壁画。 | 40 | |
法兰克福或科隆 | 莱茵河小镇 | 莱茵河(Rhine)是欧洲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最原汁原味的德国正是要到莱茵河流经的小镇才能体会。 | 35 | |
莱茵河游船 | 沿途欣赏这里的河流、小村庄、葡萄园和城堡。 | 40 | ||
海德堡 | 城市观光 | 它是浪漫德国的缩影,曲折而幽静的小巷沟通着古堡和小河,充满了诗情画意。 | 35 | |
慕尼黑 | 城市观光 | 享有“欧洲建筑博物馆”的美誉,是德国南部第一大城,全德国第三大城市,排在柏林与汉堡之后,总人口约130万,有“百万人的村落”的美称。 | 35 | |
宝马博物馆 | 爱车一族必去之地! | 35 | ||
富森 | 新天鹅堡 (入内) | 是迪斯尼城堡的原型,也有人叫它白雪公主城堡 | 65 | |
新天鹅堡 (外观) | 是迪斯尼城堡的原型,也有人叫它白雪公主城堡 | 25 |
境外购物介绍:
国家 | 商店名称 | 主营商品 |
法国 | 巴黎PARIS LOOK或BENLUX香水免税店 | 香水及化妆品 |
巴黎老佛爷百货或春天百货公司 | 名品箱包、手表、眼镜、服装、化妆品、香水 | |
铁塔免税店 | 中、低档香水和化妆品、箱包和手表 | |
德国 | 滴滴湖Drubba | 咕咕钟、手表、箱包、饰品、各种精美礼品 |
法兰克福Tobosst免税店 | 厨具、服装、各种精美礼品 | |
瑞士 | 琉森手表店 | 各种名表、瑞士精美礼品 |
意大利 | 佛罗伦萨PERUZZI皮具免税店 | 各种手工皮具、皮衣、眼镜、三色金、… |
威尼斯水晶玻璃加工厂 | 各式水晶玻璃制品(酒杯、器具、首饰…) |
申根签证材料简表【资料要求明细请索取完整材料】
资料类别 | 人员类别 | 资料分项 |
个人证明 | 所有申请者 | 护照(新旧)原件 |
身份证复印件 | ||
户口本(全本)复印件 | ||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 ||
近3个月2寸高清白底彩照4张 | ||
社会证明 | 在职人员(2选1) | 1、在职证明(或者空白信签纸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2、在职证明(或者空白信签纸盖鲜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
退休人员(2选1) | 1、退休证复印件;2、退休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 |
学生 | 1、学生证复印件;2、学校准假信 | |
无业人员 | 无业证明(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皆可) | |
资产证明 | 有本人名下流水人员 | 本人名下近半年流水账单【时限、余额要求请与我社确认后再打印】 |
无本人名下流水人员 | 已婚:提供配偶流水;未婚:提供父母名下流水 | |
所有申请者 | 家庭固定资产复印件(房产、车产等) | |
附加证明 | 未成年学生 (随单亲1+2+3) | 1、父母出资材料2、出生公证认证;3、委托公证认证 |
未成年学生(随双亲1+2) | ||
成年学生 | 父母出资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
已婚无业人员 | 配偶出资材料+结婚公证认证 | |
未婚无业人员 | 父母出资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温馨提示:请于学校放假之前开具学生的相关证明,并根据旅行社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应的公证认证,以便顺利申请签证。
(父母出资材料包括:a.出资方单位在职出资信盖鲜章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b.出资方近半年流水账单。)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快捷支付:
微信快捷支付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支付宝钱包快捷支付
打开支付宝钱包扫一扫支付在线支付:支付宝(推荐)、微信支付等方式支付。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或者刷卡支付(个别门市暂不能刷卡)。
银行支付:您可以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向公司对公银行账户付款。
发票说明:本网站产品报价均不含发票,若需开具发票请咨询客服。
特别说明:本网站在线支付以人民币(¥/RMB)为结算货币,暂不支持其它币种。
关于退款:凡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在线支付的订单均会产生服务费(手续费),若产生退款时需要扣除相应的服务费成本费用,请知悉。
1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什么是独立成团?
3
“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4
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5
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
本网站上的部分内容(如: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因互联网上的作品权利人身份不便确认,故可能有部分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若经核实涉及版权问题,本网站将即时予以删除或更正。
您在本网站所看到的行程为参考行程,价格及行程内容受限于包括(且不限于)航空公司、景区、酒店、交通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天气、政策法规等诸多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不可控的第三方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旅行社保留根据特殊情况对旅游行程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权利。
行程中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行程中所配置图片仅为让版面美观而配,不作为景点实际情况展示。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如不认同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当你继续使用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款。
GF-2014-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国籍 | 出境证件号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出境社经办人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用户点评
综合满意度
100%
基于1人评价
- 行 程:
- 100%
- 导 游:
- 100%
- 交 通:
- 100%
- 住 宿:
- 100%
只有预订过才能参加点评
暂无任何点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