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草原 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室韦小镇、亚洲湿地、中俄边防公路、满洲里口岸8日游 【拼团旅游】
线路编号:L1005322 不走寻常路,穿越莫日格勒深处;体验草原越野车的刺激,感受蒙古豪情,品尝特色美食, 远离城市的繁华,感受大草原的
出发日期对应行程第1天及当天价格
线路特色
精品线路:霸道穿越+大巴车组合不走寻常路
精品赠送:华俄后裔美味下午茶、草原马队迎宾、草原文化迎宾酒、草原民族小型那达慕、 草原野生动物园、草原网红冰淇淋等。
精品安排:专享接机接站哈达,赠送贴心当地伴手礼、全程热水、车载充电接口等
精品美食:全程特色风味餐体验:农家铁锅炖、八方来财宴、草原手把肉、室韦俄式风味餐、天然养生宴等。
第1天:贵阳→哈尔滨(飞机) 哈尔滨-海拉尔(火车)
² 【旅行新篇章】身未动,心已远,乘飞机前往东北时尚之都-哈尔滨!
² 【我在这里等候你】导游员将会在机场出口处等候大家的到来!乘车前往火车站乘坐哈尔滨/海拉尔
火车赴草原明珠海拉尔。
参考航班07:45——14:15准确航班时间以民航局批复及出团通知书为准!
参考车次:K7057【17:35/05:41】K7083【18:53/05:01】K7091【20:20/06:26】
Ø 膳食:全天集结不含餐食
Ø 交通:贵阳→哈尔滨(飞机);哈尔滨机场→酒店(大巴车)
Ø 住宿:哈尔滨市区未挂牌四星酒店
Ø 温馨提示:旅游旺季期间不保证火车车次以及火车铺位;
第2天:海拉尔→莫日格勒河草原70公里左右→室韦220公里左右(全天4小时左右车程)
² 【开启霸道之旅】抵达草原之都海拉尔,届时导游将会在火车站出口身着蒙古族服饰、用蒙古族最高礼节—敬献哈达。欢迎远方的客人,
² 早餐后,途径【民族风情观景大道】呼伦贝尔市标、火撑子、酥油灯、苏鲁锭、成吉思汗雕像,一幅关于“草原之都”蒙元画卷在你面前徐徐展开!
² 【草原深度穿越之旅】乘坐草原顶级丰田霸道(TOYOTA-PRADO)越野车
² 【穿越第一站:第一制高点】这里山路陡峭,45度斜坡攀爬而上,盘山向上登顶,拜祭【牧民信仰敖包】,并且欣赏当年成吉思汗行帐的缩影版,在这里展开双臂飞奔而下,感受速度与风带来的快感!
² 【穿越第二站:越野车涉河】,【当越野车的前轮驶入河水中的刹那水被车阻挡激起层层浪花】我还是不受控制的惊声大叫了。此刻那早已被城市的钢筋水泥森林禁锢的一颗心,终于彻底挣脱了束缚,原本我们是如此渴望释放,渴望自由与激情!【摇下窗子,车轮溅起的河水偶尔迸溅到我的脸上】,前后的车子里都是叫声和欢呼声,不走寻常路是这次旅行的宗旨,感受越野车涉河的较量!
² 【穿越第三站:断崖】,【空中俯瞰莫日格勒河景色】这是真正windows屏幕保护一样的神奇和美丽!河道迂回曲折,蜿蜒的九曲十八弯回味无穷!
² 【穿越第四站:寻龙诀拍摄地】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的取景地,并获得当年的票房冠军。此地呈现眼前奇石林立,真的是天造地设的自然美景!蒙古族信奉者在山上建了数百个小小石头堆积起来的小敖包,每个小敖包上都有人用哈达记着,远远看蓝色的哈达和蓝天白云相连,形成一片蓝色海洋!
² 【穿越第五站:霸道牧场】这里牛马羊成群,下车近距离观看散落在草场上自由的羊群、英姿飒爽的马群、内敛低调的牛群,它们悠闲的在这里漫步、晒太阳;这里的景色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² 【霸道草原-为你霸道】呼伦贝尔草原辽阔,但是我们却有一席专属营地为您所用;我们在这里欣赏草原美景、聆听莫日格勒湖畔流淌,我们一起在这片草地上玩耍着我们儿时的游戏:老鹰捉小鸡、跳绳、拔河比赛、踢足球…
² 换成巴士车前往下一站享受我们的午餐时光,一路上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色已经深入到您的心里。那一片净土、那霸道穿越让您一生震撼!
² 午餐品尝独家特色【八方来财宴】;
² 乘车赴中国唯一的俄罗斯民族乡-室韦,获得“2005.CCTV全国十佳魅力名镇”的称号,有“油画小镇”之称。是以华俄后裔为主体的聚集地,大部分仍保留着传统的俄罗斯文化和生活习俗。
² 我们走进俄罗斯家庭在别具特色的木刻楞房子,享受【俄式下午茶】品尝俄罗斯正宗大列巴和华俄后裔一起聊聊天,打秋千,晒太阳,漫步小镇真是快哉。
² 纯木打造的小房子不用一砖一瓦,品尝女主人亲手烹饪【俄式家庭风味餐】!
² 【群星璀璨】晚餐后我们一起漫步小镇,在广场上一起欣赏满天繁星;
Ø 膳食:早餐:酒店含午餐:八方来财宴晚餐:俄罗斯家庭风味餐
Ø 交通:海拉尔→草原穿越体验(丰田越野车)→室韦(大巴车)
Ø 住宿:室韦“魔法屋”——木刻楞酒店
第3天:室韦→额尔古纳170公里左右(全天2小时左右车程)
² 【俄式家庭西早】俄罗斯面包、手工熬制蓝莓酱、牛奶、鸡蛋等简式早餐;
² 观赏中俄界河风光,感受一河分两国的独特风光,观对岸俄罗斯村庄、哨所等。
² 【白桦林观赏带】被誉为“纯情树”的白桦树婀娜多姿,笔挺的枝干仿佛深入天空。传说成吉思汗的千军万马途经此地时,认为这是吉祥的化身,并在这里驻足休憩,安营扎寨;而来这里采伐的俄国人在赞叹她美丽的同时亦放下屠刀,于是,一首优美动人的俄罗斯歌曲《白桦林》应运而生并传唱多年。
² 乘车赴天骄故里—额尔古纳,午餐品尝【特色铁锅炖】(农家铁锅炖(林区无化肥散养鸡鸭鹅等,小鸡炖山野蘑菇、农村大鹅炖土豆、野生猪排炖豆角,现蒸花卷;以上任选其一)林区无公害无化肥蔬菜,伴着滚滚浓汤享受热乎乎美食的乐趣。
² 午餐后乘车前往参观【额尔古纳国家湿地】(电瓶车15元/人自理)有“大地之肾”称号的亚洲最大的湿地,是中国目前保持状态最完好、面积最大的湿地。游览景区内:黑森林岛、野猪林、榆树林、鸟岛、康大街、等美景,清澈的根河静静流淌,曲水环抱草甸,岸边矮树灌木丛生,绿意盎然,湿地上花草摇曳,山间白桦林连绵成片;
² 走进【草原野生动物园】这里拥有呼伦贝尔地区原始森林和美丽草原上的野生小动物:野猪、草原狼、驯鹿、狍子等,在这里我们亲密接触驯鹿、小狐狸等,让你大开眼界的同时,置身于原始森林,感受野生动物的世界;
² 来到悬崖上,请你大声的呼喊起来吧;在这片净土上【畅玩喊泉】,让60米高的喷泉释放你的压力,带走你的忧愁烦恼!、
² 品尝市区排名第一【铁山集团-鲜奶冰激凌】采用呼伦贝尔优质奶源,唇齿留着满满的奶香味儿!
² 晚餐不含,自行品尝呼伦贝尔【秘制烤全羊】,呼伦贝尔的羊从出生就喝着天然矿泉水、吃着嫩草长大,无需添加香料就能让全羊飘香四溢,在内蒙古只有招待贵宾或举行重大庆典时的盛宴才会有的一道佳肴,也是蒙古族民族的餐中之尊。
² 【星空篝火晚会】听着悠扬的蒙古族长调舞曲,与蒙古族小姑娘、小伙子在这里尽情的载歌载舞。
Ø 膳食:早餐:俄罗斯家庭西早午餐:铁锅炖风味晚餐自理(推荐烤全羊大餐)
Ø 交通:室韦→额尔古纳170Km(大巴车)
Ø 住宿:额尔古纳市区酒店
第4天:额尔古纳→满洲里200公里左右(全天3小时左右车程)
² 早餐后,乘车前往【特约马场】(骑马费用不含)由马倌为大家讲述骑马要领,接受专业教练的马前指导【1】 了解马的脾气和习性【2】上下马动作练习【3】骑马的正确姿势【4】驾驭马的要领【5】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等;大家骑着草原的战马,跟随马倌深入草原腹地,在这片中俄边境的草原上你会领略到草原与湿地结合的画面,亲身体会在这片草原上策马奔腾。不骑马的团友我们漫步在草原上,可以和花儿拍拍照,以骏马、蓝天为背景拍出专属于你的意境,尽情的在这里撒欢儿;
² 踏上【呼伦贝尔最纯正的中俄边防公路】,随处皆是windows桌面即视版,绿浪梳风、矫健骏马、时隐时现的边境线、遥遥相望的俄罗斯村庄。抵达33湿地停靠点边防公路右侧大片草原湿地风光,远处湖边能看到野生水禽和飞翔的苍鹰,三五成群的野马,羊群,景色让人陶醉。
² 放眼望去,草海与蓝天白云相连,眼前是一片【万亩油菜花海】(6月份观赏金黄小麦田,7-8月为油菜花最佳观赏期,9月份打草可在黄黄的草垛上拍照),散发着浓郁的芳香,花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
² 乘车赴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这里地处于中俄蒙三国交界的地方,放眼望去,满眼的哥特式尖顶建筑、仿木刻楞式的平房建筑、更像是为俄国人建造的中国城市。
² 观赏【跨国湿地】这里有中国唯一一块水路界碑相结合的71号界碑,也是蒙古祖先的发祥地也是抗战时期的军事要塞,这里景色优美,湖水清澈见底,野生鸟类、鱼类繁多。(需要乘船观赏费用自理)
² 晚餐自选自理【俄式歌舞演绎+西餐】由俄罗斯专业演员呈现独特的俄罗斯歌舞等精彩节目让观众在品尝西餐同时领略多俄罗斯艺术。
² 晚餐后走进【不夜之城】你会发现这里放佛和欧洲城市一般,随处可见的欧式建筑以及金发碧眼的俄罗斯美女。有人说上海外滩的夜景美,但我说没有满洲里夜景美,上海外滩夜景景观是一条直线,而满洲里是整个城市!
Ø 膳食:酒店早餐午餐:天然养生风味餐(8菜1汤含主食)晚餐自理(推荐歌舞演绎+俄式西餐)
Ø 交通:额尔古纳→满洲里(大巴车)
Ø 住宿:满洲里市区酒店
第5天:满洲里→呼伦贝尔大草原→青色的湖→海拉尔200公里左右(全天2.5小时左右车程)
² 早餐后,乘车参观【中国第五代国门】(门票自理)国家5A景区,进到景区内可观赏到中国第五代国门,41号界碑,红色秘密交通线遗址,红色旅游展厅等。
² 外观【猛犸象公园】2013年荣获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规模最大的猛犸雕塑群,以扎赉诺尔“猛犸故乡”文化为主题【猛犸公园】被授予国家4A级景区世界最大的猛犸象主题公园,让我们“重返侏罗纪,一步一千年”。
² 【扎赉诺尔博物馆】(周一闭馆)馆内分别为:扎赉诺尔历史文化厅、呼伦湖生态湿地厅、扎赉诺尔煤炭厅;
² 乘车前往【呼伦贝尔大草原】“世界上最好的草原”美誉,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帅气的蒙古小伙子【马队迎宾】驰骋在大巴车两侧,与车同行,让我们感受蒙古铮铮汉子!
² 抵达景区后接受蒙古族最高迎宾仪式—迎宾酒(有相关的礼节需听从导游的讲解,并且尊重蒙古族习俗)参加千余年来草原然延续的富有神秘色彩的祭祀活动—拜祭敖包;在广袤无际的草原上肆意的奔跑、撒欢、放风筝。
² 漫步在【呼和诺尔湖畔】洁白的蒙古包犹如朵朵白莲花盛开在草原上,成群的牛马羊如五彩珍珠散落,湖面上百鸟齐飞,野鸭成群,天鹅徜徉,形成了独特的草原自然生态景观;
² 午餐品尝地道蒙古族特色风味餐—【蒙氏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
² 午餐后让我们一起在草原上观看【草原那达慕】马术表演、蒙古赛马、传统蒙古族博克表演(以上表演,属于赠送项目,表演时间以及根据景区政策,如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观赏,解释权归景区所有)。
² 下午乘车返回海拉尔参观【成吉思汗广场】先让大家简单了解成吉思汗,广场设内有查干苏鲁定、成吉思汗的战将群雕、成吉思汗箴言碑林、成吉思汗与呼伦贝尔浮雕等景观,充分再现了成吉思汗光辉荣耀的一生,同时展示草原之都海拉尔的蒙元文化内涵。
² 乘车前往火车站,乘坐海拉尔/哈尔滨火车;参考车次K7092【21:05/06:31】K7084【21:17/07:15】K7058【22:55/09:25】
Ø 膳食:酒店早餐午餐:手把肉风味餐晚餐不含
Ø 交通:满洲里→海拉尔(大巴车)海拉尔→哈尔滨(火车)
Ø 住宿:火车上
第6天:哈尔滨→市区游览
² 早抵达哈尔滨,全程由导游带您游览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广场】(费用自理:上塔150元/人,游览时间约40分钟),后乘车赴远东地区最大的东正教堂——【圣。索非亚教堂广场】(游览时间约15分钟),索菲亚教堂始建于1907年3月,原是沙俄修建中东铁路的随军教堂,占地面积721平方米,通高53.35米,平面呈拉丁十字布局,是典型的拜占庭风格建筑。
² 炎炎的夏日,带您参观游览冰雪大世界微缩景观——【冰灯雪雕艺术展览馆】(推荐自费:160+20(棉服)元/人,游览时间约30分钟),室内常年保持在零下5℃--零下10℃,是目前规模最大的室内冰灯雪雕艺术展览馆。让您真正感受一下哈尔滨不一样的夏天。
² 乘车游览松花江公路大桥,远观哈尔滨母亲河——【松花江】。中午品尝东北风味餐,中餐后,在太阳岛纪念碑前拍照留影(自由活动20分钟)。下午乘车赴世界上最大的野生东北虎林园外观,(推荐自费:东北虎林园+超公里车费+驯兽表演大马戏328元/人,游览时间约180分钟),参观具有俄罗斯特色的——【俄罗斯民族风情小镇】(已含20元/人,游览时间40分钟),获得小镇特别为您准备的小镇入镇签证,品尝俄式咖啡,在这里您还可以拜访一下热情好客的俄罗斯人——参观俄罗斯大妈的手工作坊,感受异国情怀。
² 下午统一集合返回市区,逛一逛拥有71座欧洲各风格建筑、亚洲最长的商业步行街——【中央大街】(游览时间20分钟),体验踩在坚实而精巧、光滑而细腻的石头路面上,置身于建筑艺术长廊中,感受充满异国情调百年老街的无穷韵味。
² 游览哈尔滨人民战胜汹涌肆虐的洪水的标志——【防洪纪念塔】(游览时间为10分钟左右),游览以中国人民好朋友斯大林命名的带状公园哈尔滨滨江公园代表——【斯大林公园】,晚行程结束后,统一送回酒店或中央大街散团。
Ø 膳食:早餐午餐:炒菜晚餐自理
Ø 交通:哈尔滨→市区游览(大巴车)
Ø 住宿:哈尔滨市区未挂牌四星
第7天:哈尔滨→自由活动
² 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
² 可自行去以下景点
² 【哈尔滨极地馆】:哈尔滨极地馆是世界首座极地演艺游乐园,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四大景区之一,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首家以极地动物娱乐表演为主题的极地馆。被全球最大旅游网站“TripAdvisor”评选为“全球杰出景区”。
² 餐厅推荐:
² 【华梅西餐厅】(中央大街112号/品尝正宗俄餐)
【东方饺子王】中央大街39号/正宗东北饺子)
【老昌春饼】(道里区中央大街178号)
【薛府一品酱骨】(上游街7号/东北家常菜最爱)
【塔道斯西餐厅】(中央大街127号/也是很不错的)
小吃推荐:红肠、肉丸子、大列巴、格瓦斯、马迭尔冰棍(马迭尔酒店门口买最正宗)
Ø 膳食:早餐午餐:自理晚餐自理
Ø 住宿:哈尔滨市区未挂牌四星
第8天:哈尔滨→贵阳(飞机)
² 早餐后,自由活动,根据航班时间安排送飞机,结束愉快的旅程。
参考航班15:20——22:15准确航班时间以民航局批复及出团通知书为准!
Ø 膳食:早餐
Ø 交通:哈尔滨→贵阳(飞机)
Ø 住宿:温馨的家
参团须知
【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有效证件:请客人提供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证件号,必须在有效期内,65岁以上客人请提供健康证明。
行程中包含景点门票为整体打包优惠价格,产生优惠门票,费用不退。
小交通: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观光电梯、换车费等),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中途退团离团说明:游客不得擅自离团,如有离团请客人必须写离团申请书,经我社签字确认后方可脱团,客人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宜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与旅行社无关;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用。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我社
有权取消该游客日后接待事项(包括住宿和回程大交通)。
健康说明: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虽然
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障。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参团须知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险客人自愿购买。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
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注意事项
1、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我社以此来做为旅游服务好坏及处理问题的依据。
2、我社导游将严格执行行程安排,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计划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3、行程所列时间仅供参考,可能会因为天气、堵车等特殊情况而更改,具体日程安排根据当时天气及路况导游会灵活安排调整。行程中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当地实际游览为准。
4、在旅游行程中,个别景点景区、餐厅、临时休息区等存在商场等购物场所,上述场所非旅行社安排的指定购物场所。提醒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必要票据。
5、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不要参加刺激性的活动项目。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拍照、摄像。搭乘交通工具、酒店洗浴、参观游览等过程中,请注意扶梯、台阶、地面等设施,以防意外扭伤和摔伤。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受到法律制裁,须个人承担责仼。
6、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7、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取消,不退费用,不做任何等值兑换,我方保留赠送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8、游览时间,游客需谅解并配合,请注意集合时间;因排队等候引发投诉我方无法受理;
9、夏季草原旅游,请自备一些防蚊、防晒用品及常用药品,早晚温差变化大。最好携带春、夏装,最好穿长裤,不要穿凉鞋。
10、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接客人和日常交往中所使用的礼节,在迎宾仪式上蒙古人会双手捧哈达、银碗为客人敬酒,即使不会饮酒,也要接过银碗粘粘唇,再将酒杯还给主人,以示对主人的尊重,少数民族有爱畜、敬茶、敬酒、献哈达等礼俗,请留意导游的解说。
11、骑马漫游草原时,在选择马匹和骑乘中要听从当地工作人员的安排指挥,以免发生意外。
注意以下事项:
(1)路过马时,要从马头前面走,不要从马屁股后面走,以防马将人踢伤;
(2)上马时应从马的左侧上马,左脚蹬马镫右脚跨上马;
(3)上马后应坐稳在马鞍上,用双脚前脚掌蹬住马镫子并脚尖内扣夹紧马肚子,腰挺直,双手拉住缰绳,用双脚脚跟轻磕马肚子,使马行走起来;
(4)如果要让马左转即用左手往左边轻拉缰绳,右转就用右手往右边轻拉缰绳,如要马站住就双手同时向后轻拉缰绳,但注意不要突然使劲向后拉以防止马突然站立起来将人摔伤。
(5)下马时要等马停稳后,左脚踩住马镫,右脚迈下马,同样要在左侧下马,一定注意不要从右侧下马,以防
止马由于不习惯而将人踢伤;离开马时也要从马头前面走。
12、蒙古高原,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同时带好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等物品。
13、在每年的7、8月份属当地旅游旺季,旅游人数较多,会出现景点人多、交通拥堵、住宿紧张、餐厅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
14、请尊重本地居民生活习惯,民族传统。
15、请您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补 充 协 议
您好!欢迎您参加(月日由我社组织的)旅游产品,很高兴能为您竭诚服务,请您在选择产品时,认真、
仔细确认相关行程标准、产品名称。
为保证行程的严谨性、准确性,并为了您的旅途愉快以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及损失,同时为了保证您在旅途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我们将您所参加游览行程涉及到的景区景点内的自费、购物、自理项目等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告知。
对旅游行程单(我公司专用旅游行程表)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我们应提前告知旅游者,保证游客的知情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自费项目为提前告知您,属自愿、自费并提前知晓的活动项目,当地导游及旅行社不会强买、强卖更不会强迫消费,这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明细如下:
一、 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
自费项目参考价格,若遇季节性调价以景区公布新价格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浏览时间 价格
1 草原牧民家庭 60分钟 100-200元/人
2 宫廷秘制烤全羊+蒙古族王爷王妃开羊仪式 90分钟 288元/人
3 夜游满洲里套娃广场、外交会馆、婚礼宫等 60分钟 100元/人
4 俄罗斯歌舞演绎+正宗俄罗斯西餐 60-90分钟 298元/人
5 中俄蒙冰雪乐园(含保暖衣服) 60分钟 298元/人
6 草原骑马(正规马场,含护具) 30分钟起(时间不同,线路不同) 200-500元/人
1.行程中景区与景区间的距离较远,为了丰富游客的旅游经历,行程沿途有诸多中小景区供您补充。该类景区未包含在旅游行程内。
2.旅行社根据本团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娱乐项目,同时旅行社不得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另付费项目;
4.《补充协议》中如达到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5.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表格内的自费项目,必须全团客人签署自愿同意书后,导游方可安排;
6.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
7.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二、景区内购物店告知:
1.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2.此行程中涉及的景区购物店相关商品,请客人谨慎购买,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所购商品和当地旅行社无关;
3.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三: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
安排无任何异议。
四:声明游客及年满18周岁公民,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以上内容组团社已详细说明),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期间,跟随导游前往上述自费旅游景点以及购物店,对于所有上述自费旅游项目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均已了解,其余详尽事宜,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对此毫无异议。
1、拼团旅游 服务说明
费用所含
住宿:(行程中酒店标准均按照当地酒店测评。不提供单人间,如遇单人我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三人间拼房或客人自行补足单房差。)
室韦当地特色木屋住宿
额尔古纳当地豪华四星酒店住宿/黑山头蒙古包双标间空调、独立卫浴
满洲里当地豪华四星酒店住宿
哈尔滨当地四星酒店住宿
用餐:(8菜1汤,含主食,酒店含早餐不吃不退,行程开始正餐不吃不退)
7早:俄罗斯家庭西早、酒店6次早餐;1正餐5风味餐:八方来财宴、手把肉风味餐、农家铁锅炖、天然养生风味餐、俄罗斯家庭风味;
用车:丰田霸道越野车4位客人+1位司机/1台车
当地GPS安全监控空调旅游车,每人一正座(呼伦贝尔地区26座以下车辆无行李箱)
门票:(持有老年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客人请在报名时说明,并且参团第一时间向导游出示证件,如因游客未及时说明和出示证件导致无法执行优惠价格,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导游:当地优秀中文导游(10人以下司机兼导游)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提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70岁以上老人不受理保险,请签免责保证书
特别说明: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游览先后顺序。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行程中遇天气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等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
费用不含
1. 酒店内饮料、烟酒、收费电视、电话、传真等个人消费;
2. 全程个人消费及自费项目。如:呼伦湖游船、俄罗斯歌舞演绎、烤全羊等自费项目。
3. 景区内小商品以及购物商店属于景区行为,与此行程无关;
4. 一切费用包含以外的费用;
5. 儿童:2-12周岁儿童不占床位、不含早餐,门票自理,含车位、正餐、导游服务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快捷支付:
微信快捷支付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支付宝钱包快捷支付
打开支付宝钱包扫一扫支付在线支付:支付宝(推荐)、微信支付等方式支付。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或者刷卡支付(个别门市暂不能刷卡)。
银行支付:您可以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向公司对公银行账户付款。
发票说明:本网站产品报价均不含发票,若需开具发票请咨询客服。
特别说明:本网站在线支付以人民币(¥/RMB)为结算货币,暂不支持其它币种。
关于退款:凡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在线支付的订单均会产生服务费(手续费),若产生退款时需要扣除相应的服务费成本费用,请知悉。
1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什么是独立成团?
3
“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4
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5
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
本网站上的部分内容(如: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因互联网上的作品权利人身份不便确认,故可能有部分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若经核实涉及版权问题,本网站将即时予以删除或更正。
您在本网站所看到的行程为参考行程,价格及行程内容受限于包括(且不限于)航空公司、景区、酒店、交通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天气、政策法规等诸多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不可控的第三方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旅行社保留根据特殊情况对旅游行程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权利。
行程中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行程中所配置图片仅为让版面美观而配,不作为景点实际情况展示。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如不认同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当你继续使用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款。
GF-2014-240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旅行社经办人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用户点评
综合满意度
100%
基于1人评价
- 行 程:
- 100%
- 导 游:
- 100%
- 交 通:
- 100%
- 住 宿:
- 100%
只有预订过才能参加点评
暂无任何点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