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3天品质旅游团(CZ)穿越东西岸全景名城 【跟团旅游】
线路编号:L1004553 (广州集中,JFK入LAX出,返回广州) 贵阳—广州—纽约—华盛顿—旧金山—硅谷—17英里—圣玛利亚—丹麦村
出发日期对应行程第1天及当天价格
线路特色
贵阳—广州—纽约—华盛顿—旧金山—硅谷—17英里—圣玛利亚—丹麦村—圣塔芭芭拉—洛杉矶—圣地亚哥—拉斯维加斯—广州—贵阳
贵阳起止,出发就在家门口;
体验“空中巨无霸”空客380,让您的旅行更舒适、更安全、更快捷!
包含2大经典项目费用:自由女神游船、圣地亚哥;
饱览东西名城:天使之城洛杉矶,娱乐之都拉斯维加斯,庄严之都华盛顿,时尚之都纽约,湾边之城旧金山;
特别安排乘坐自由女神游船,近距离欣赏象征美国的自由女神像的风采;
造访世界政治中心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感受脚踏世界权力中心的快感;
到访繁华璀璨的不夜城—拉斯维加斯,感受拉斯维加斯大道灯红酒绿的繁华;
游览电影王国洛杉矶,行走在好莱坞明星大道上;
独家增游北美旅游必去景点,加州诞生地:圣地亚哥老城;
沿着全球最美的海边公路:一号公路,畅游唯美17英里风景区;
游览美国IT圣地——硅谷;
不惜成本,畅游三藩:特别安排游览美国西海岸不容错过的美景城市——旧金山(三藩市),“金门大桥”、“九曲花街”展现刚柔并济之美;
纽约、拉斯维加斯充分安排自由活动时间,享受属于自己的美国时光!
第一天5.24 贵阳→广州
自行从居住地乘坐国内联运航班到广州白云机场集中。
/ XXX
第二天5.25 广州→纽约
航班:CZ399 CANJFK0140/0515(飞行时间约15小时35分钟)
乘坐5月25日凌晨国际航班飞往美国东部城市——纽约。抵达后,全天纽约市区观光,乘坐自由女神号游轮,在游轮上观赏代表美国国魂标志的【自由女神像】(约1小时);游览世界的金融中心【华尔街】(约20分钟),这里云集着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联邦储备银行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使其成为国际金融界的“神经中枢”;参观誉满全球的【联合国总部大厦】(外观约20分钟);自由漫步于气度非凡的【洛克菲勒中心广场】以及名牌商店遍布的【第五大道】(自由活动时间,约1小时30分钟);游览光彩夺目的繁华之地——【百老汇大街】及撩人眼目的【时代广场】(总共参观时间约15分钟)。各处景观令您目不暇接、叹为观止。晚餐后,入住新泽西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飞机/巴士 X午晚
第三天5.26 纽约
全天自由活动。此日不含午晚餐、交通及领队导游服务。
推荐自费项目:【Woodbury Common Premium Outlets】(约3-4小时)
【WoodburyCommon Premium Outlets】是美东最大的奥特莱斯。这里汇聚了Adidas、Burberry、Calvin Klein、Celine、Dior、Gucci、The NorthFace、Prada、Coach等世界著名品牌商店。
温馨提示:自由活动期间请您注意自身安全,享受属于自己的悠闲时光!
/ 早XX
第四天5.27 纽约—(约157公里)— 费城 —(约226公里)—华盛顿
早餐后,乘车前往费城,游览【独立宫】、【自由钟】(约30分钟)。游毕驱车前往华盛顿,抵达后市区游览:风格独特的美国总统【白宫】(外观约20分钟),【零公里纪念碑】(约5分钟),山明水秀的【杰佛逊纪念堂】(约30分钟),肃穆的【越战纪念碑】、【韩战纪念碑】、【林肯纪念堂】(总共参观时间约30分钟),宏伟壮观的【国会山庄】(外观约30分钟)等。游毕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巴士早午晚
第五天5.28 华盛顿→旧金山
早上乘机飞往“美国最漂亮的城市”旧金山,抵达后游览旧金山的标志,气势磅礴的【金门大桥】(约30分钟);曾举办过万国博览会的,具有古罗马式建筑风格的【艺术宫】(约20分钟);随后前往充满欢乐气息的【渔人码头】(约40分钟);游览世界上最弯曲的街道——【九曲花街】(约35分钟);随后到GiftOutlet选购手信(约20分钟)。游毕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飞机/巴士 XX晚
第六天5.29 旧金山—(约62公里)—硅谷—(约142公里)—17英里—(约288公里)—圣玛利亚
早餐后,乘车前往著名IT圣地硅谷,参观【英特尔(INTEL)博物馆】(约30分钟),了解计算机芯片的发展历程及最新科技。随后前往【美国西岸黄金海岸线17里湾】(约1小时)。这里除了沿路海天一色外、还偶可看到最具代表性的孤寂柏树、槐树;此外,这里还是天然的野生动物公园,如幸运可见海豹、山鹿、海燕、海鸥等就近栖息或散步在路旁,景观多变。傍晚抵达圣玛利亚,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巴士 早午晚
第七天5.30 圣玛利亚—(约58公里)—丹麦村—(约55公里)—圣塔芭芭拉—(约152公里)—洛杉矶
早餐后,驱车前往可爱精致的【丹麦村Solvang】(约1个小时),古老的风车,北欧式的建筑,该村的标志是一架静静转动的风车。在这个美丽的村落走走,统一的丹麦风格建筑会让你忘记你正身在美国。您可品尝闻名于世的丹麦糕饼或来一杯欧洲的香醇咖啡,度过浪漫、闲暇的午后时光。随后乘车前往具有拉丁式典雅风格典范的小城—【圣塔芭芭拉】,游览独具西班牙遗风的国家古董级建筑【圣塔芭芭拉法院钟楼】,随后感受醉人阳光的加州海滩与造访浪漫的码头【圣塔芭芭拉码头】(共约1个小时),这里还是众多海鸟们的聚集地。抵达洛杉矶后晚餐,餐后入住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巴士 早午晚
第八天5.31 洛杉矶—(约205公里)—圣地亚哥—(约205公里)—洛杉矶
早餐后,乘车前往加州最美的海港,西岸最大的军港城市——圣地亚哥,具有那种逸乐、毫无压力的典型南加州风格,充满墨西哥文化气息的地方,抵达后参观【圣地亚哥老城】(约40分钟),坐落在圣地亚哥市中心的老城是一个美丽而充满乐趣的历史古城,它是加州的诞生地,是西班牙早期殖民地,同时也是第一批欧洲人定居所。随后,前往【圣地亚哥军港】游览(自由活动时间约1小时),自由漫步于港口广场,在胜利之吻雕塑前留影,港口边停靠着退役的中途岛号航空母舰。游毕返回洛杉矶,晚餐后送客人返回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巴士 早午晚
第九天6.1 洛杉矶—(约440公里)—拉斯维加斯
早餐后游览星光熠熠的【好莱坞星光大道】、奥斯卡金像奖颁奖会场—【杜比剧院】、星光大道之起点—【中国大剧院】等(约40分钟),随后到Time Square购物商场购物(约20分钟)。游毕乘车前往世界娱乐之都——拉斯维加斯,这里的主题式酒店设计精美,彰显着这座繁华都市的金碧辉煌和独特魅力。抵达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结束当天行程。
推荐自费项目:【拉斯维加斯夜游】(约2小时)
拉斯的夜晚极其美丽,夜游拉斯维加斯是体验美国的奢华、疯狂和纸醉金迷的最好方式,老城区耗资6000万美元的“灯光秀”场,“世界之最”米高梅酒店,百乐宫酒店前庭人工湖的喷泉会随乐声变幻出各种图案和造型。参观世界第一大酒店威尼斯人酒店,圣马克天幕广场,意大利特色刚果拉小船,前往百乐宫大酒店欣赏音乐喷泉,按照季节不同,酒店内的特大玻璃花房有各色花草供游客观赏。
巴士 早午晚
第十天6.2 拉斯维加斯
全天自由活动。此日不含午晚餐、交通及领队导游服务。
推荐自费项目一:【科罗拉多峡谷西峡(汽车往返)】(约6-8小时)
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GrandCanyon),是世界上最雄伟壮丽的自然奇观之一。大峡谷西峡是唯一可以透过“海、陆、空”全方位行程,真正体验大峡谷精髓的地方。西峡是瓦拉派印地安保留地,可在四千英尺高的蝙蝠岩峭壁上,瞭望北美第二长,贯穿大峡谷谷底的科罗拉多河,在老鹰悬崖上可体验印地安各种文化。
推荐自费项目二:【科罗拉多大峡谷(南峡飞机)】(约6-7小时)
最常用的飞机一般提供4人,9人或10人以及19人等不同规格的座位。在乘坐飞机的途中,可在窗口静静的俯视,大峡谷大致呈东西走向,全长446公里,蜿蜒曲折,像一条桀骜不驯的巨蟒匍伏于凯巴布高原之上。游客不仅可以乘直升机从谷顶降落到有二十亿年历史的谷底,还能乘坐游船泛游大峡谷的创造者--科罗拉多河上。随着“空中玻璃走廊”Skywalk对外开放,西峡再次成为“世界七大奇景之首”--大峡谷的一大亮点。素有世界第八大奇景之称的“天空步道”将带你体验人类第一次步行到大峡谷中间,在空中以720°角度观赏雄伟大峡谷的惊险和刺激。
温馨提示:自由活动期间请您注意自身安全,享受属于自己的悠闲时光!
/ 早XX
第十一天6.3 拉斯维加斯—(约440公里)—洛杉矶→广州
航班:CZ328 LAXCAN 2350/0540+2(飞行时间约14小时50分钟)
早餐后,乘车返回洛杉矶,抵达洛杉矶后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不含午晚餐、交通及领队导游服务。傍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乘车前往机场,随后乘机返回广州,跨越国际日期变更线,夜宿航机上。
温馨提示: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交通及领队导游服务。请您注意自身安全,享受属于自己的悠闲时光!
飞机/巴士 早XX
第十二天
6.4 航机上飞机 XXX
第十三天6.5 广州→贵阳
清晨到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后散团,结束行程,自行乘机返回居住地,返回温馨的家。
飞机 XXX
***旅行社将根据最终确认的航班时间、首末站城市对行程游览顺序一并调整,最终以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为准。****
1、跟团旅游 服务说明
预订火爆,位置紧张,定金5000元可预留位置。
费用所含:
全程机票经济舱票价、机场税(费)及燃油附加费;
行程所列酒店住宿(2人1间,具有独立卫生间,空调);
行程所列餐费(转候机及自由活动期间除外),酒店内及酒店外早餐相结合,酒店外早餐餐标为USD5/餐/人,正餐以中式围餐(10人六菜一汤)或中式自助餐为主,美国午餐餐标USD7/餐/人,晚餐餐标USD8/餐/人,不含酒水;
行程所列游览期间空调旅行车;
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门票(注:乘船游览自由女神,不上岛;17英里);
专业领队服务,含司机、领队工资(不含小费);
价值30万中国人寿旅游意外保险;
国内段联运往返机票。
费用未含:
本次行程签证费用1200元;
护照费、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手续费,如未成年人所需的公证书、认证费;
国内段往返地面交通;
全程司导小费(USD130/人);
额外游览用车超时费(导游和司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9小时,如超时需加收超时费);
行程中所列游览活动之外项目所需的费用;
单间差RMB2800.00/全程(分房以同性别客人住一房为原则,如需住单人间,报名时应提出申请,并补交单间差;如报名时为夫妻、母子/父女(子、女需占床)、兄弟姐妹需住一间房请提前告知,在不影响整团出现单人间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同住,否则以我社安排分房为准;
在机场内转机、候机及在飞机上时间及自由活动期间用餐由客人自理(在美国内陆的航班不提供免费的飞机餐);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全程行李搬运费、保管费以及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客人个人消费及其他私人性开支。例如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邮寄、购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或宴请等;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
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以及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特别提醒:因以上不可抗力因素而额外产生费用的,均需要客人自行承担。
注:1、12岁以下不占床小童减团费RMB1400.00/人,占床小童按成人价收取。
2、敬请游客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不得参与任何违反以上项目的活动!
3、为防止疲劳驾驶,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不建议游客购物,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4、意见表用于评估领队、导游及当地接待的服务质量,为保证客人的有效权益,请务必如实填写!
1、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
2、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旅客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
3、行程中提及的摄影亮点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后提供参考,受天气、日照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留意。
4、分团、脱团:客人应按合同约定全程随团游览,若客人自行分团、脱团,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自费购物项目(在正常行程下安排,客人根据个人情况自愿购买):
旧金山:
Gift Outlet(停留约20分钟);
洛杉矶:
Time Square(停留约20分钟);
提示:
1. 所有购物场所绝不强迫,如因行程安排、天气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2. 所有商品均明码标价,请您在购买之前务必慎重考虑,一旦确认购买付费后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3.不增加行程中列明以外的额外购物店(如要求增加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
4. 购物安排是应客人要求而增加的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导游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所有以上行程和购物安排。
旅客签名:
新泽西 | |
EDISON HOTEL (FORMERLY HOLIDAY INN EDISON) | ADD: 3050 Woodbridge Avenue TEL: 877-388-6956 http://www.edisonhotelcp.com/ |
QUALITY INN EDISON | ADD:21 Cortlandt Street Edison ,NJ 08837 , US TEL:732-548-7000 http://www.qualityinn.com/hotel-edison-new_jersey-NJ324 |
BEST WESTERN EAST BRUNSWICK INN | ADD: 764 Route 18 East Brunswick, New Jersey, 08816-4907, US TEL: 732-238-4900 http://book.bestwestern.com/bestwestern/US/NJ/East-Brunswick-hotels/BEST-WESTERN-East-Brunswick-Inn/Hotel-Overview.do?propertyCode=31064 |
华盛顿 | |
COMFORT INN CAPITOL HEIGHTS | ADD: 55 Hampton Park Blvd, Capitol Heights, MD, US, 20743 TEL: 301- 336-8900 http://www.comfortinn.com/hotel-capitol_heights-maryland-MD177 |
COMFORT SUITES & INN MANASSAS | ADD: 7350 Williamson Boulevard, Manassas, VA, US, 20109 TEL: 703-686-1100 http://www.comfortsuites.com/hotel-manassas-virginia-VA320 |
COMFORT INN & SUITES ALEXANDRIA | ADD: 5716 S Van Dorn St, Alexandria, VA 22310 TEL: +1 703-922-9200 http://www.comfortinn-alexandria.com/ |
COMFORT INN AT JOINT BASE ANDREWS | ADD: 7979 Malcolm Road, Clinton, MD 20735. TEL: 301-856-5200 http://www.comfortinn.com/hotel-clinton-maryland-MD055 |
COMFORT INN DULLES INTERNATIONAL AIRPORT | ADD: 200 Elden St, Herndon, VA 20170 TEL: 703-437-7555 http://www.comfortinn.com/hotel-herndon-virginia-VA405 |
COMFORT INN ARLINGTON BOULEVARD | ADD: 6111 Arlington Blvd Falls Church, VA, TEL: 703-534-9100 http://www.comfortinnfallschurch.com/ |
旧金山 | |
SAN MATEO AIRPORT HOTEL | ADD: 350 North Bayshore Blvd, San Mateo, CA 94401 TEL: 650-344-6376 http://www.sfosuites.com/ |
HOTEL FOCUS | ADD: 111 Mitchell Ave, South San Francisco, CA 94080 TEL: 650-877-0770 http://www.hotelfocussfo.com/ |
COMFORT INN NEWARK | ADD: 5977 Mowry Avenue, Newark, CA, US, 94560 TEL: 510- 795-7995 http://www.comfortinn.com/hotel-newark-california-CAC29 |
GARDERN HOTEL SAN JOSE | ADD: 1740 North First Street,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2 TEL: 408-793-3300 http://sjcairporthotel.com/ |
圣玛利亚 | |
HOLIDAY INN SANTA MARIA | ADD:2100 N Broadway, Santa Maria, CA TEL: 805-928-6000 http://www.ihg.com/holidayinn/hotels/us/en/santa-maria/smxca/hoteldetail |
DAYS INN SANTA MARIA | ADD: 839 E Main St, Santa Maria, CA TEL: 805-925-2551 http://www.daysinn.com/hotels/california/santa-maria/days-inn-santa-maria-ca/hotel-overview |
洛杉矶 | |
RAMADA INN COMMERCE | ADD: 7272 East Gage Avenue, Commerce, CA 90040 US TEL:562-806-4777 http://www.ramada.com/hotels/california/commerce/ramada-commerce/hotel-overview |
BEST WESTERN PLUS MARKLAND HOTEL | ADD: 434 Potrero Grande Drive Monterey Park, California, 91755-7324, US TEL: 323-887-1988 http://book.bestwestern.com/bestwestern/US/CA/Monterey-Park-hotels/BEST-WESTERN-PLUS-Markland-Hotel/Hotel-Overview.do?propertyCode=05657 |
BEST WESTERN DIAMOND BAR: | ADD: 259 Gentle Springs Ln Diamond Bar, California, 91765-1614, US TEL: 909-860-3700 http://book.bestwestern.com/bestwestern/US/CA/Diamond-Bar-hotels/BEST-WESTERN-Diamond-Bar-Hotel---Suites/Hotel-Overview.do?propertyCode=05514 |
DAYS INN HERITAGE HOTEL | ADD: 333 E. Imperial Hwy, Fullerton, CA 92835 US TEL: 714-447-9200 http://www.daysinn.com/hotels/california/fullerton/days-inn-and-suites-fullerton/hotel-overview |
拉斯维加斯 | |
CIRCUS CIRCUS LAS VEGAS | ADD: 2880 Las Vegas Blvd S. Las Vegas, NV 89109 TEL: 702-734-0410 http://www.circuscircus.com/ |
STRATOSPHERE HOTEL - CASINO & RESORT HOTELl | ADD: 2000 S. Las Vegas Blvd., Las Vegas, NV, 89104 TEL: 702-892-7575 http://www.stratospherehotel.com/ |
PALACE STATION HOTEL & CASINO | ADD: 2411 West Sahara Avenue, Las Vegas, NV 89102 TEL: 800-634-3101 https://palacestation.sclv.com/ |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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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什么是独立成团?
3
“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4
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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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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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4-240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旅行社经办人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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